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庆市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以及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干部职工大会学习12次。
(二)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势。三是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述职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纪律,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保证医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率运行,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医疗保障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坚持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和整治时限,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注重重大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密切关注医保方面网络舆情。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切实维护重大节点期间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三是制定《涪陵区医疗保障监督检查业务规范(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环节、步骤、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一是全力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西南五省通办”工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出生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工作。二是推进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机制。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三是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全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215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药店购药刷卡直接结算。
(五)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治、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并如实记录存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范完整。按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依法将我局的职能职责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一是利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开展医保业务专题培训等方式,在全区营造“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良好基金监管生态。二是深入开展有奖举报办法的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三是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协同监管格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持续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不断增强医保监管威慑力。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医疗保障政策法规还存在碎片化、不连贯等问题,特别是基金监管配套政策文件尚不能完全满足医保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二是执法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区医保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一)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自觉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医保工作各个环节。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利用基金监督各个环节,积极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逐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