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承担地震工作的日常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贯彻落实、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减灾和救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和地震地灾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共11个科室。局机关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15人、长聘人员7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031.63万元,支出总计4031.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96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916.8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6.92万元,增长30.7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1.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03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96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4万元,占20.00%;项目支出3225.50万元,占8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31.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2.96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导致总体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1.88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和市级项目资金追加增加,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31万元,增长54.5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项目资金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7.92万元,增长31.16%。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和市级项目资金追加增加,本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31万元,增长54.5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项目资金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19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8万元,增长28.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34.13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32.01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6万元,下降45.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31.30万元,占9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1.99万元,增长59.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20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0万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1.今年未购置车辆;2.今年的旱情、火情较2022年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3.本部门2023年因上级检查、督查进行公务接待的人数减少,形成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74万元,下降57.92%,主要原因是:1.今年未购置车辆;2.今年的旱情、火情较2022年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3.本部门2023年因上级检查、督查进行公务接待的人数减少,形成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3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的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护)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3万元,下降46.0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车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3.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指导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14.5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42.9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1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9.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13.9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少各种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27.6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少各种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70万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93%。主要用于采购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含应急救援装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详见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4212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