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涪陵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3年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6·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在2023年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6·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一年内,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评估组,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对2023年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6·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涪陵区应急管理局、涪陵区公安局、涪陵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邀请区纪委监委参与检查评估。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评估组根据《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照《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6·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等逐条逐项细化,对事故单位开展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及加强事故防范所采取的措施。
(三)实地开展评估工作。2023年10月26日至27日,评估工作组按照工作安排分别前往百胜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分组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对追责问责处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同时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评估检查结束后向辖区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了交办。
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建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处以40万元行政处罚。
(2)张**,****建材公司砂浆及混凝土事业部生产总监,安全生产实际负责人,分管砂浆及混凝土事业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由区应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处以3.84万元行政处罚。
(3)胡**,砂浆及混凝土事业部混凝土车间乌江搅拌站站长兼维修班班长,“100站”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履职不到位,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被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
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员工张**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涪)应急罚(2023)罚支-11-2号中生产安全事故行政罚款3.84万元和员工胡**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涪)应急罚(2023)罚支-11-3号中生产安全事故行政罚款2万元,已于2024年3月1日以现金形式缴纳至公司财务部,两人行政罚款委托公司以分期形式代为缴纳。
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和个人共计罚款45.84的决定,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同意该公司和个人:分四期缴纳罚款。每期缴纳11.46万元,截止2024年10月1日,已缴纳三期,共计34.38万元。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全面清理了辖区内所有企业,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监管无盲区。二是认真召开了事故案例分析会,针对辖区近年发生事故的起因,拿出了可行的监管措施。三是加强了执法查处力度。
(二)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了事故警示会,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开展了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等高危险作业时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对所有搅拌站开展了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在搅拌机进水平台设置一个检修平台,便于检修作业。四是落实了“两单两卡”要求,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三)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区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督促。严格开展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工作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和技术评估,评估结论如下:各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和涪陵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得到落实;辖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及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百胜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落实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建设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际成效。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观念,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抓好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稳定。要从人民利益的角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健全责任体系,持续把安全责任落细落小
要把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细落小,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四清单一承诺”“两书一函”的工作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到基层、压实到一线,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扛一肩责任、保一方平安。要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细落小,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真正落地落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要把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细落小,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细落小,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使安全意识从管理层逐级落实到一线员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把安全发展做牢做实
要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时时处处事事人人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汲取教训、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开展执法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二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要打牢基础、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加大安全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现代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检查巡查、责任追究闭环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建材有限公司“6·25”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