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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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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提升执行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服务水平的提升。

   (一)依法主动公开

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专属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共主动公开124条政府信息,动态信息40条,发布了《重庆市涪陵区减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涪陵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以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共1件。经审查,按答复类型:“无法提供”1件,均已答复。

   (三)审核管理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加强对公开标准的解读学习;二是落实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四)栏目设置

按照涪陵区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标准化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公开栏,宣传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动态、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事故调查处置及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

   (五)监督培训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局办公室专人跟踪督促落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1.因栏目版块较多,个别信息发布不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范学习不深入,导致信息录入有疏漏。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学习,按照公开规范进行操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完整度。

2.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规范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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