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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2-003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房屋征收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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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房屋征收中心) 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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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物业服务方面相关工作。承担物业服务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物业协调相关工作。

2.承担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等相关事务工作。

3.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相关事务工作。

4.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事务工作。

5.承担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和房屋白蚁防治方面相关事务工作。

6.承担住房改革档案查询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房改相关问题处置事务工作。

7.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采集、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涪委编委〔2020〕154号文通知,2020年8月组建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房屋征收中心),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14个科室,编制63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仅为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前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未独立预决算,经询问区财政局,为了与预算口径一致,2020年决算包含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和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两个预算单位,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独立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350.83万元,支出总计12,350.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3.73万元、增长192.9%,主要原因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5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33.73万元,增长192.9%,主要原因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8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7.96万元,占99.6%;其他收入52.87万元,占0.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35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3.79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364万元;二是2021年住房资金预算支出1939.28万元;三是机构改革,住保中心2021年独立预决算,相关公廉租房维护及管理项目支出减少13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03万元,占11.5%;项目支出10,927.8万元,占88.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区住保中心公廉租房维护及管理项目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特殊性,须待相关维修项目完成验收后据实支付;二是2021年决算范围未包含区住保中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97.9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80.86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80.86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83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6.98万元,增长594.4%。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364万元;2021年预算追加住房资金预算支出1939.2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0.92万元,增长24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364万元;二是2021年住房资金预算支出1939.28万元;三是机构改革,住保中心2021年独立预决算,相关公廉租房维护及管理项目支出减少1345.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6.98万元,增长594.4%。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364万元;2021年预算追加住房资金预算支出1939.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区住保中心公廉租房维护及管理项目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特殊性,须待相关维修项目完成验收后据实支付;二是2021年决算范围未包含区住保中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29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93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2021年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69.5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未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984.14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03.05万元,增长658.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预算追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364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追加住房资金预算支出1939.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05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住保中心2021年独立进行预决算,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5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54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住保中心2021年独立进行预决算,相关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95万元,下降79.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2万元,下降57.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涪财政函〔2021〕98号文,将公车划转一辆给区住保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暴雨天气车库被淹,导致部分车辆受损,暂时停用,车辆支出减少;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精简节约,费用支出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该费用主要用于公务出境、出国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今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2021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主要用于文件资料传送、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推进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7万元,下降75.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4万元,下降57.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涪财政函〔2021〕98号文,划转一辆公车给区住保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暴雨天气车库被淹,导致部分车辆受损,暂时停用,车辆支出减少;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费用支出下降。

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公务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万元,下降9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精简节约,费用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2021年会议次数增加,相关开支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干部职工领导能力提升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092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房屋征收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套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869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房屋征收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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