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1.服务建筑业发展,承担相关统计工作;2.承担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相关服务工作;3.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服务工作;4.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和造价信息化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5.承担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咨询、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工作;6.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综合科、行业发展科、市场服务科、招投标服务科、造价服务科、档案服务科6个科室,核定编制人数33人,现有在编在职人数30人,临聘人员9人,退休人员1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63.97万元,支出总计963.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及智能建造经费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6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及智能建造经费等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91万元,占95.3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07万元,占4.6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6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及智能建造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801.83万元,占83.18%;项目支出162.15万元,占16.8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8.9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69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9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38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在职人员带薪年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预算未编制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69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38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在职人员带薪年休、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47万元,占1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0万元,增长60.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初未纳入预算的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36.45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较年初预算时人员减少,导致医保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738.56万元,占8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6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库房改造专项经费,在职人员带薪年休等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退休,较年初预算时人员减少,导致公积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7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将职工体检费误纳入公用经费今年予以调进。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将职工体检费误纳入公用经费,今年予以调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57.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略增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出行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37.43%,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减少油耗,减少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减少油耗,减少了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住建委检查调研涪陵自有工人试点和建筑业发展1次、市住建委市外入渝混凝土企业专项动态核查1次、重庆市造价总站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及根治欠薪1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93.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较上年多开展了一次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3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11.11%,主要原因是增加管理岗培训费0.08万元和新晋人员岗前培训0.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365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建筑业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涪陵区建筑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