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处的主要职责是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管理保障;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调整乡镇规划编制;协助编制乡镇项目资金;指导村镇农房设计及通用图、标准图的推广;宣传全区小城镇建设试点;负责村镇个体工匠管理。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小城镇建设管理处(二级单位),隶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3人。其中在编11人,全日制公益岗1人,外聘人员3人,离退休7人。下设三室,即建设管理室、综合管理室和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70.36万元,支出总计1670.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42万元,增长98.87%,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42万元,增长98.87%,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43万元,占96.47%;其他收入58.92万元,占3.53%。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42万元,增长98.87%,,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1.24万元,占17.44%;项目支出1379.11万元,占82.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1.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9.20万元,增长106.00%。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80万元,下降43.52%。主要原因是2022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而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主要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追减了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80万元,下降43.52%。主要原因是2022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而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款主要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追减了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增长0.0%,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06万元,占16.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1万元,增长32.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2.46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期间有职工退休,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209.40万元,占72.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期间有职工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0.52万元,占7.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6万元,下降28.20%,主要原因是追减了年初住房公积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期间有新招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26.96%,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2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00万元,增长392.91%,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设计下乡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本年支出132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00万元,增长392.91%,主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设计下乡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所以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为0.1万元,而由于公务接待人数不可控,本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数0.15元;二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和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忠县住房和城乡建委赴涪陵区考察学习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团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少,而公务接待人数不可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5.1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支出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工匠培训费是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拨付的工作经费支出,并非财政拨款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26.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俭,严控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355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小城镇建设管理处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涪陵区小城镇建设管理处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