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质量技术服务,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提供质量技术指导;配合调查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7人,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6人,退休职工10人。单位内设:站办公室、总工办、李渡分站、监督一室、监督二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72.35万元,支出总计672.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6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0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8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6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0.15万元,占97.07%;项目支出19.65万元,占2.9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动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2.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6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0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8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6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8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养老缴费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动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19万元,占1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7万元,增长42.89%,主要原因是养老年金缴费基数调整,缴纳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1.87万元,占4.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调整,缴纳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522.56万元,占7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3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0.18万元,占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公用费用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24.6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监督员培训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4万元,增长40.8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公务用车费用相对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洗车费、保险费等日常费用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9.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差旅范围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4万元,增长44.05%,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较上年有增加,用车较多。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接待范围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5687.5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未安排监督员培训,2023年度恢复正常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项目支付质量检测监督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419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站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站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