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包括:1.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监测城镇排水,协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工作;2.负责收集汇总各行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城市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和建设项目现场协调服务,为城市管线建设提供技术、信息化、档案服务;3.承担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相关服务工作;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5.服务建制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人,现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3人,退休职工1人,长聘人员1人。本单位内设: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科、建设科、运维科、智慧排水科等6个科室。在编车辆1辆。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3.09万元,支出总计243.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0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3.09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3.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4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本单位新招录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本单位新招录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追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上年度部分健康休养金和超额绩效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本单位新招录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追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上年度部分健康休养金和超额绩效奖。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9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58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95.68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公用经费弥补社保差额,账务进行了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0.8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使用部分公用经费弥补社保差额,账务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67.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今年汛期较长、暴雨天气频繁,用车较多,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运行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出差、区内因公出行、检查城市污水管网、城市排水防涝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年审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6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今年汛期较长、暴雨天气频繁,用车较多,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23年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运行管理评估及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估实地查验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84.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接待事由和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人均用餐额较上年有小幅度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3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数量减少,岗前培训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939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