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监测城镇排水,协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工作;
2. 负责收集汇总各行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城市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和建设项目现场协调服务,为城市管线建设提供技术、信息化、档案服务;
3. 承担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4.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5. 服务建制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人,现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3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职工1人。本单位内设: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科、管网建设科、消防科、信息建设科、运维科、智慧排水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0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8.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和临聘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增加3.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上排水检查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去年公务用车运行实际情况调整2023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敏
联系方式:023-72379391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