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过程
2020年1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取消了燃气企业收取的初装费,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我委出台了居民天然气安装临时收费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城区建成区域内居民安装天然气预收2750元/户,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建成区域内)居民安装天然气预收3500元/户,均不含管沟开挖回填和青苗赔偿费用。临时收费标准已实施1年多,广大用户反映收费标准制定合理,较2020年以前有所下降。按照相关规定需将临时收费标准调整为正式标准,因此,需要重新制定新的正式收费标准。2020年下半年我委委托中介机构对涪陵城区聚仕兰庭、桥达慢生活、金科天籁城、金科天宸4个楼盘和对君峰、淞云、辰龙、芝源燃气的白涛兴政路280户、珍溪翰林华城小区198户、新妙护国路226户、焦石镇福寿路104户4个乡镇进行了居民用天然气安装成本调查。今年3月10日,我委召集区经信委、5个乡镇(街道)、5家燃气企业和用户代表就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就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44号令)第六条规定:“定价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适时制定价格”;《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
三、目的意义
统一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规范天然气安装收费行为,实现燃气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具体内容
(一)城区居民用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定为2750元/户
成本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以前安装收费逐年上升,户均收费为3133.49元,户均成本2443.75元。按作价原则(成本+成本利润率10%+税及附加,下同)每户居民安装收费应为2782元/户,建议收费标准为2750元/户(不含管沟开挖回填和青苗赔偿费用),比2020年以前户均收费减少383.49元。
(二)建制乡镇所在地居民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定为3500元/户
成本调查结果显示:户均成本3151.12元,按作价原则每户居民安装收费应为3587元。建制乡镇所在地居民住宅安装天然气从2000年起就执行3500元/户(不含管道沟开挖回填及青苗赔偿),已经实施20年,用户及燃气企业认为合理。建议收费标准为3500元/户。
(三)农村居民安装收费标准
延伸至村的居民天然气安装(含表后),由于用户太分散,距离差异较大,无法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建议天然气安装收费由燃气企业按定额据实测算,并进行公示15天,与用户协商一致,每户签订协议,收费后实施安装。安装过程中和安装完工后不得再收取费用。至少一村一价或相同时段安装的同价,安装后新增的用户安装不得低于前面安装的价格。
(四)特殊事项收费标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议具体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燃气企业据实协商确定:
1. 别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超高层住宅、同一建筑内单层层高超过3米的部分住宅。
2. 因采暖需增大供气管径及计量表具型号的。
五、适用对象
城乡燃气企业的用户。
六、时限
下一次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调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