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区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区司法局代为起草了《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内容详见下载链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由于此决议拟在10月下旬召开的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故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1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1. 电子邮件:flqpfb@163.com
2. 信函邮寄: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81号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编:408000)
3. 电话告知:023-72863438
4. 通过政府网站在线征集填写意见。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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