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长江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渝规资〔2020〕143号)的通知要求,编制《重庆市涪陵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下载链接)。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3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电邮反馈:cqflkgk@163.com;
2. 传真反馈:023-72278333 ;
3. 邮寄信件: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
4. 登录涪陵区人民政府网进入互动交流版块选择“在线征集”栏目进行网络留言。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