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涪陵城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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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行为,加强自来水销售价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我委制定了《涪陵城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 电子邮箱:982208681@qq.com

2. 传真:023-72224793

3. 信件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新区大厦1213室(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收)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留下联系方式。

4. 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在线征集栏目填写意见。


附件:涪陵城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涪陵城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

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新建居民住宅不分一、二次供水,实行统建统管。供水企业承担一、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职责。具体思路为:一供安装收费+二供设备户均费用(含税)+合理利润。

一、一次供水安装费用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4〕591号)规定: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2650元/户包干(水表口径DN15,庭院管网和立管为铜塑复合管、入户为PPR管、304不锈钢分水器及铜阀门)。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费用

第三方机构开展涪陵城区住宅水区二次供水无负压设备采购成本调查,抽取了华星公寓、未来印象、红星国际一期等10个楼盘,共计6716户,合计成本9015445.49元,户均成本1342.38元(含税及附加)。

三、合理利润

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业务成本利润率不得突破10%。二供水设备取成本利润率10%及以下进行测算。

成本利润率10%,1342.38х10%=134.238元(方案一);

成本利润率5%,1342.38х5%=67.119元(方案二);

成本利润率3%,1342.38х3%=40.2714元(方案三);

按照调整思路,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成本利润率10%

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126.618元(2650+1342.38+134.238),建议4120元/户。

方案二:成本利润率5%

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059.499元(2650+1342.38+67.119),建议4060元/户。

方案三:成本利润率3%

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为4032.6517元(2650+1342.38+40.2714),建议4030元/户。

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DN20及以上的,由供水企业按定额进行测算,并与用户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收费后实施安装。

乡镇有二次供水的小区安装自来水收费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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