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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10-11-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中小学奖惩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10〕32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中小学奖惩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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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辖各校:

现将《百胜镇中小学奖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15日        



百胜镇中小学奖惩方案

(试 行)

为培养造就一批作风优良、 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够适应现代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忠诚履职,积极推进学校工作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我镇教育系统实施百胜镇“五名工程”,即在全镇范围内定期评选名学校、名校长(教职工信赖的好校长)、名主任(教职工信赖的好主任)、名 班主任(标杆班主任)、名教师(学生信赖的好教师、星级教师、教坛新秀)五种奖项;对教学工作不认真,工作业绩低劣、表现差的教师实行“末位红线制”。

一、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实行奖励,实施百胜镇“五名工程”

   (一)名学校

凡学校工作经教管中心考核为最优秀的学校,该校则被确认为名学校,可荣获5000元的奖励。

   (二)名校长

1.评选范围

百胜镇全体在职副校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2.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政策水平;

   (2)有较丰富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积极撰写管理论文;

   (3)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政勤政;

   (4)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工作成绩突出,服务意识强;

   (5)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好,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6)全局观念强,能带动学校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学年在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中满意率达90%以上。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校长2名,每人1000元的奖励。

   (三)名主任

1.评选范围

百胜镇全体在职学校中层干部。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能力。

   (2)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能够主持完成所负责处(室)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所在学校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4)善于学习和思考,勇于改革与创新,工作思路清晰,教育视野比较开阔,教育理念比较先进,组织管理和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加强学校教科研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和参加教科研活动,在课题研究、教师专业化发展、校本教研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5)近三年来,参加各类教学比赛活动及有教育、教学、管理论文获区级以上奖励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良。

   (6)学年在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主任2名,每人1000元的奖励。

   (四)名班主任

1.评选范围

百胜镇全体在职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坚持早读、两操、班会及中午到班管理,跟班紧,从不迟到缺席。

   (2)关爱学生:时时关注学生思想,经常和学生谈心交流,对学生一视同仁,特别关心潜能学生的学习、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不体罚、辱骂学生,真正了解、理解、喜爱学生。经常家访,和家长联系紧密。

   (3)遵规守纪: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出满勤,组织纪律观念强。无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乱办班行为。

   (4)优质管理:观念先进,作风民主。注重学生的安全法制、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教育,营造了很好的班级氛围,班风良好,学生爱学习,守纪律,文明、卫生习惯好。班级公物爱护好。经常召开主题班会、班干部会,善于培养学生干部管理能力,积极且创造性的组织开展班级活动,班级未出现大的安全事故。班级总成绩居全镇第一名。

   (5)师德良好:热爱班主任工作,言行举止文明,廉洁从教,能以身作则,成为学生楷模,深受学生爱戴。:

   (6)学生或家长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名班主任(标杆班主任) 3名,每人1000元的奖励。

   (五)名教师

 1.评选范围

   (1)学生信赖的好教师

 百胜镇全体一线在职教师。

   (2)星级教师

百胜镇在职中级职称以上的一线教师。

   (3)教坛新秀

百胜镇在职初级职称的一线教师。

2.评选条件

   (1)学生信赖的好教师评选条件

①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②遵纪守法,热爱学校,集体荣誉感强,服从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撰写的论文和参加教研活动在镇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且非常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⑤在小学抽考和初升高考试中成绩优秀,统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中居第一名(或所任学科统考成绩平均分提高幅度在原平均基础上提高10分以上)。

⑥学生或家长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2)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①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②已聘为中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③在本单位能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引领一批年轻教师。

④在小学抽考和初升高考试中成绩优秀,统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中居第一名(或所任学科统考成绩平均分提高幅度在原平均基础上提高10分以上)。

⑤积极参加教研活动,金星教师要求撰写的论文或参加教研活动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银星教师要求撰写的论文和参加教研活动在镇级以上获奖或发表;铜星教师要求撰写的论文和参加教研活动在校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⑥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且非常突出,有带头和示范作用。

   (3)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①政治思想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

②教学理念先进,有一定的教学思想。

③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开展的教研活动。撰写的论文和参加教研活动在镇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④在小学抽考和初升高考试中成绩优秀,统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同学科中居第一名(或所任学科统考成绩平均分提高幅度在原平均基础上提高10分以上)。

⑤已聘为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⑥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且非常突出,有带头和示范作用。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学生信赖的好教师3名,每人1000元的奖励。

   (2)星级教师3名:金星教师1名,每人奖励1000元;银星教师1名,每人奖励800元;铜星教师1名,每人奖励500元。   

   (3)教坛新秀4名,中、小学教师各2名,每人奖励500元。

   (六)评选办法说明

百胜镇“五名工程”的评选采取学校推荐或自荐的办法逐级申报,推荐表申报材料必须在2011年7月15日前上报镇教管中心考评小组。材料主要包括:

1.百胜镇“五名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

2.书面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

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奖励证书、主研课题证书等)。

4.教管中心将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5.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对教学业绩差的教师实行“末位红线制”

   (一)所谓“末位红线制”是指师德师风差,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表现较差、教学成绩差的教师,在全镇每期期末测试中所任班级人平分居末位,且与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的人平分相差10分以上(含10分)者,给予划红线警示。

   (二)被划红线者的处罚办法

1.被划1条红线者,当年不能评优晋级。

2.连续被划2条红线者,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

3.连续被划3条红线者,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在原岗位中被淘汰,其工作岗位由教管中心或学校在全镇范围内调整。

三、本方案从2010年秋期起试行。从2010年秋期起,镇政府将设立教育专项奖金对教育系统中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于百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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