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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21〕2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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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镇应急办:

你办报送的《百胜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经镇政府审定,同意按你办报送的方案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胜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本单位在册执法人员总数11人。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分工安排在每次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每次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本单位总法定工作日:251天×11人=2761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40个工作日。按前3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联合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00个工作日;举报查处20天;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12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1540个工作日。按本单位前3年平均数测算。包括值班、学习、培训、会议、病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法定年休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2761-240-1540=1181。

三、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非煤矿山4家;

   (二)危化品经营企业4家;

   (三)烟花爆竹经营户30户;

   (四)20个村(居)烟花爆竹“打非”。

四、行政执法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执法。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每月检查1次,危化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4家,烟花爆竹经营户每季度检查30家,每个月组织排查一次20个村(居)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五、综合监管事项

   (一)承担镇政府委托的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区域在镇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以及区委信访安全督查组、区政府综合督查组、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办理镇政府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及对重大隐患、突发事件的查处。

   (四)承担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村(居)的综合督查检查。

   (五)承担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委托,并按委托单位要求执行(区消防支队、区交巡警支队)。


附件:行政执法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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