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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1-0001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21〕13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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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辖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要求,现将《百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胜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定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执法大队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隐患整治,派出所依法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单位的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方面的监督检查,村镇中心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产业办对工贸企业及厂房、仓库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农服中心依法对辖区农电、水利和移民在建项目等电气线路开展整治,各村(居)委、消安办对本辖区九小场所、村(居)民住宅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坚决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委、执法大队、派出所、村镇中心、产业办、农服中心、消安办)

2.推进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产业办、执法大队完成厂房库房排查任务,并全数录入“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按时限搬离违规住人、拆除违章搭建、整治电气隐患、修复消防设施。对工业用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村镇中心、派出所、执法大队等部门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信息共享和违法行为通报移送机制,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产业办、执法大队、派出所、村镇中心)

   (二)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执法大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教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组织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督促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对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严防“带险运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教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2.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执法大队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2021年底前整改完毕。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3.加强移民点、居民小区消防治理。各村(居)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移民点、安置房、廉租房、居民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值守巡查,重点排查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问题,建立隐患清单,限期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各村(居)委、执法大队、消安办、村镇中心)

4.社会事务办、防控办、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落实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疏散。(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防控办、应急办)

   (三)抓好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1.抓好特殊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针对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消安办、执法大队等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限期销案;组织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消安办、执法大队)

2.抓好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各村社要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百胜市场监管所加强源头管控,严查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以及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对设置在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责任单位:各村(居)委、百胜市场监管所、村镇中心、执法大队)

   (四)遏制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建强基层力量。各村(居)委结合本地经济、人口和火灾风险状况,因地制宜设立多种形式防火力量,由应急办统一管理使用。将基层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纳入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和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加快村(居)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委、应急办)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居)委、执法大队、派出所、村镇中心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有关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依法办理证照的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责任单位:各村(居)委、执法大队、派出所、村镇中心)

3.加大执法力度。执法大队、消安办要落实消防安全赋权和委托执法机制,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做到执法“清零”。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加大监管对象检查执法力度,2021年底前全部检查一遍。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派出所、消安办)

4.强化消防宣传。各村(居)委、各部门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作发放知识类消防安全海报;依托媒体平台和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曝光火灾隐患,发布预警提示。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发动重点人群开展线上学习 。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火灾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各村(居)委、各部门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烧香祭祀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镇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各村(居)委和有关部门对重大活动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7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李梅同志为组长,常务副镇长何继雄为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安办,执法大队队长高顺意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单位要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2月10日前,各村(居)委、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查找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严格监管执法。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实现全覆盖,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检查核查。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示范引领。有关部门要组织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强化专家示范检查、培养消防“明白人”,引导提升单位管理水平,促进消防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五)严肃督导考核。镇政府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明查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居)委、部门和有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顺意,姜静怡

联系电话:023-72154101

电子邮箱:1457974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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