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持续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镇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2022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镇党委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向区政府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组织制定镇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在镇长办公会上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进行检查考核。在镇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领导、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每季度主持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部署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督促部门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镇政府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监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所监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所监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