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镇属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为加强我镇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现将《百胜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胜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我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一支“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和应急队伍,全面提高我镇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是为在我镇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灭火疏散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组 长:李 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 勇 镇党委副书记罗缉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梅 鹏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邹 鹏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 颖 镇政府副镇长
李虎明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吴自平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指挥。
指挥部职责:
1.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成立现场指挥组,随时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指挥参战人员灭火,带领各组贯彻执行职责,组织灭火与救护,并向上级指挥中心汇报。
2.指令各组按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履行各自的职责。
3.密切注意火灾现场的情况,稳定情绪,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成立5个行动小组,接受指挥部的安排和指挥。
1.灭火行动组
组长:罗缉
成员:专职消防队、镇应急救援大队;
灭火行动组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2.疏散引导组
组长:马勇
成员: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3.安全救护组
组长:刘颖
成员:卫生院、社会事务办;
安全救护组职责: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邹鹏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梅鹏
成员:纪检办、司法所、派出所;
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善后的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执法大队兼应急办负责人高顺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工作。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拨打我镇党政值班室(72153029)或专职消防队的报警电话(72299119),根据火情也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专职消防队一旦接警,应立即向我镇领导和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通知各工作小组和应急救援大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应急救援大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消防部门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己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六、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本应急预案自2024年1月3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