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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开展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24〕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胜镇开展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镇辖各有关单位:

现将《百胜镇开展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百胜镇开展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因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载人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针对性地强化事故预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为主的工作部署以及“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要求,强力推进全镇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处理一批不符合上牌标准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劝导、查处一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努力减少因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引发的事故,着力解决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确保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整治时间、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5月10日。

   (二)整治范围:全镇辖区范围内。

   (三)整治对象:常见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有以下种类:在家用于拉运农用物资的、走亲赶场用于载客方便的、接学生上放学的、菜市场商贩拉运蔬菜水果的、老年人(残疾人)代步车、其它无牌三轮摩托车(电动轮)等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成立以百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梅为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罗缉,党委委员副镇长梅鹏分别为副组长;执法大队队长高顺意、派出所所长陈爽、公巡大队队长蒋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禹琪奇、平安办主任李晓维、党政办主任喻再根、财政所所长余函霖、教办中心主任颜红、各村支部书记等分别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高顺意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政府从2024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无死角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执法车、宣传标语、各种会议等各种形式加强开展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达到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居)、一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要在进出村口和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进出口要道增设“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横幅,要在村中醒目位置刷写“三轮摩托车载人危害大、出门不坐电瓶车”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要在村委会显眼位置广泛张贴三轮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海报。二要加大对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曝光警示力度。要通过百胜微信公众号、抖音、各村(居)、会议(含院坝会)等多种渠道,将三轮摩托车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谈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三各村(居)、要利用现有的微信群开展点对点宣传,在群里对三轮摩托车等驾驶人员定期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预警等内容,切实提高宣传提示的实效性。四要拓展宣传教育形式,结合辖区实际,在节假日、红白喜事等群众聚集重要节点,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编演交通安全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在全镇形成铺天盖地之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三)摸底阶段(202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各村(社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车辆是否已上户、年审,保险是否已购买等,并建立健全相关基础台账,要做到“数据清、底数明”。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10日至5月10)

1.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将由涪陵区公安局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小组、珍溪公巡大队、百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百胜镇派出所、抽派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执法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突出重点时段、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和流动查处相结合”的要求,营造严管高压态势,依法查扣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摩托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的摩托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的经营主体。

2.依法处理。对非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由派出所、公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非法载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的,由市场监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违法情节较轻,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三轮车驾驶员强制要求到固定点学习交通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整治期间凡查扣的车辆一律集中暂扣在派出所政府停车场,并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放车。

   (五)长效巩固阶段

对前期集中治理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建立长效巩固机制,定期进行沟通研判、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模式,防止发生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是稳定辖区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同时做好不同阶段经验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长效管理,巩固成果。要不断完善加强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查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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