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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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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组建了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落实了办公室具体人员。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二)压实压紧责任。我街印发了本辖区各年度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半年抽查和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进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每年按期向上级报告全街实施普法依法治理的情况。

   (三)盯紧抓实重点。一是抓政府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建设法治型政府。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深化了政务公开,特别是动态信息公开,将各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为置于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同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加强教育学习。始终把领导干部、机关公职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并鼓励自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坚持参加年度法治理论考试,以考促学。各学校坚持了每学期法制副校长集中辅导,利用5.4青年节、6.1儿童节、12.4宪法日等组织学生开展文艺表演、书画展览等活动。各企业经管人员也坚持参加了街道组织的培训学习。各基层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办专栏、张贴宣传标语、上门入户宣传、农村文艺工作队的法制演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此外,我街道还分别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等少数特殊人群的重点法治教育。三是注重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突出加强了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突出加强了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法律知识普及与教育;突出加强了对《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与公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突出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突出加强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突出加强了对惠民及民生法律政策的宣传。

   (四)深化法制宣传。紧扣工作中心,采取培训、举办街头宣传站、定期开通广播法治节目、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办版报专栏、上门入户宣传、调动农村文艺团队演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利用村级换届选举、调处纠纷、森林防火、征地拆迁等有利时机,依托干部实际工作,分工和集中相结合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专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组织掀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特别是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法制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提高了全街道公民的综合素质,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

   (五)深化创建活动。将打基础、重基层作为全街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原则,把工作重心下移,强基固本,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对村组干部的定期培训,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提升了基层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为民提供快捷、方便的简易法律服务。借助村级“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立了村级普法工作站、村级法治学校,就近及时解答群众疑难。全街道17个村级单位严格执行了每季度一次的村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坚持村级重要事务“一事一议”。对全街17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等规范性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修订。

   (六)深化专项治理。以强化全面普法为手段,实现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目标。着力解决了道路整治、山坪塘整治、梓白高速公路、渝怀铁路复线等征地拆迁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民间纠纷、群众信访、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全街道安全稳定形势良好,涉毒涉邪人员下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文明、和谐的环境日趋完备。

   (七)全面建章立制。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制度、部门执法普法责任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中心学习制度、定期宣传教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倒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了社会监督力度。各村(居)建立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会规则、村规民约及村务、财务公开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八)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加强了基层普法阵地建设。二是加强了对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本土人才的培训,建起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三是普法工作经费按需足额保障到位。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普法工作纳入考核。五是邀请专家学者来街道授课,提升干部学法热情。六是适时与人民法院联系,组织干部群众旁听观摩审案,现身学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个别责任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个别责任单位存在主观上重经济建设、重基础设施建设、重民心工程,注重稳定工作,注重问责工作防止追责,对法治宣传工作等“软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加之基层各单位本身任务多责任重,普遍人手较少,客观上也难以多头并重。

   (二)一些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法治建设工作档案资料门类繁多较为复杂,且无固定规范格式,致使部分单位因工作繁忙疏于记忆,在需要时又到主管部门要求指导,而作为主管部门的司法所也因事务繁多无力具体指导。加之部分单位人员调整又较为频繁,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因工作调动,存在档案移交衔接上有疏漏,特别是电子文档的对接上存在调出人员在调出时对其原有电脑上不是非常重要的文档进行了处理后才移交。再则由于普法工作是一项较长期的工作,对档案的保存要求是至少五年,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常在每年的年度检查完毕时就对相关文档进行了处理,档案保存缺乏连续性。

   (三)宣传形式单一,创新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宣传方式如会议贯彻、培训学习、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流动宣传、广播宣传、张贴标语等传统形式缺乏吸引力,群众对传统的宣传形式不关心,认为事不关己。

   (四)法治宣传专用设施设备欠缺。因人手和设备不够,一般的宣传工作一个单位一般只派一个人,既负责宣传又负责资料收集则不能同时兼顾,再则少有录音录像设备,常用手机拍照,回到单位上报情况后即对资料进行了删除,无法长期保存。

   (五)法治建设专职人员不足。目前各级政府的普法办都设在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所人手短缺,基本没有专职普法工作人员,人少事多成为制约普法工作更好开展的瓶颈。

   (六)缺乏财政保障的法治建设专项经费。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一项职能较软较弱的工作,各级均没有财政的专项预算,上级普法机构明确的经费预算不是财政的专项预算,因此到街道级要求财政投入难度大,街道财政也不宽裕。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责任体制加强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安排检查和督促各自分管部门的落实情况。落实办公室职责,对办公室人员进行职责分工,细化到人。行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落实行业责任单位,地域实行属地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责任制。

   (二)增加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投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追加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强宣传车、专栏、电子投影设备等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内容,按上级要求和各自实际制定各时段普法工作的重点牵头部门,规定普法效果。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普法工作机制,保障普法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村社区的指导监督力度。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督促,保证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普法办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日常指导力度,让基层组织明白普什么法、怎样普、普到什么程度,档案怎样收集整理。各执法部门要与基层组织及时沟通,安排布置各时段的普法任务。

   (五)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总结法治建设工作可复制的亮点经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及时检查总结,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亮点要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普法工作资源互通、人人共享、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六)健全更加完备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健全工作时限制、档案管理等制度。

四、工作建议

   (一)将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实行年度检查后计入普法工作规划总分,规划结束时再全面检查。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档案管理不脱节断档。

   (二)区法制办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年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任务。须适量减少务虚的考核指标,做实普法工作的群众实效,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让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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