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部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涪陵区安委会、减灾办《关于印发“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安办〔2021〕20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决定开展 “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行动,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中旬)。园区各企业、各部门要按照市、区专项行动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大庆”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年度部署和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2. 集中攻坚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
3. 决战决胜阶段(6月初至7月上旬)。以确保国家、全市系列庆祝活动安全为前提,落实“五在”责任严防死守,坚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不给重庆添乱,不给园区抹黑。
4. 巩固总结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持续巩固前期成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切实整治隐患。各企业要在5至7月前,分别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全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园区也将在5月、8月份分别组织一次专家检查活动,对企业专项行动期间措施落实情况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平安稳定。要认真研判风险,尤其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大情况变化前的风险研判和重大天气变化时各类灾害的临灾研判。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对分析研判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严防密控。
(二)突出重点时间节点,确保盯牢守死。6月下旬到7月上旬是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各企业各部门务必增强监管检查力量,重点岗位要确保足够人员,强化对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巡查盯防。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员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建停运措施,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要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点位必须落实“日夜守护”措施,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抓实专项治理。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装载的企业,要一步加强充装前车辆、人员资质审查,严禁超限超载行为,并按规定的道路进行运输。涉及液氯、LNG等特别管控危险品运输车辆,要坚持执行护送制度。
建设施工。扎实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巡查力度,严防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职责,确保重点部位安全可靠。
工贸。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落实好用电管理、火源管控和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关键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业。
(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执法。要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确保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执法处罚强度等三个强度取得较大提升,保证专项工作期间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各类突出隐患和重大风险,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本面,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强化督查督办。园区安全环保所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督导结果将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凡是专项工作开展期间发生的事故,一律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