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全区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专项行动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基础,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区安委会、减灾委《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涪安委发〔2022〕1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百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8月4日全市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迎接党的二十大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22〕10号)、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2022〕9号)、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2〕26号)要求,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园区51项重点任务,以党政领导履职、部门监管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标准,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措施,开展百日大整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二、整治内容
按照园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白管委发〔2022〕19号)要求,聚焦前期全国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2022年第一轮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以及各级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施“三查三治”。(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一)查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二)查部门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
(三)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灾害。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自查。在8月中旬前,园区各部门、各企业对照“三查三治”任务清单完成自查,检查4月底以来各方面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治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专项检查督导动员部署会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8月2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管控措施。
(二)分级检查。在9月中旬前,园区积极配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三查三治”落实情况的分级检查,对重点企业“三查三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和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分级分类采取硬措施限时整改或解决,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重点核查。在10月上旬前,市区安委会将对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效果进行抽查核查,确保各个问题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得到有效整治或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冉平任组长,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工作,管委会副主任刘云、徐万波、蒲守桥为副组长,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办公室于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相关工作推进开展。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专题研究,营造浓厚氛围,细化工作措施推进任务落实。
(二)强化整治力度。园区各处所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着眼根本性问题、根本性隐患,采取根本性措施集中整治;对短期不具备条件不能采取根本性措施的,企业要列出整治计划和进度,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堵住安全漏洞。鼓励有条件的的企业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服务,提供智力支持。
(三)强化问责问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等6种形态,跟踪督促整改。对“百日大整治”期间发生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事故申请提级调查,严肃追责。
附件:百日大整治“三查三治”核查核改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白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百日大整治“三查三治”核查核改
重点任务清单
一、查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1.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围绕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51项重点任务、按照“三个一”(开展一次现场调研、作一次专题部署、化解一批突出问题)要求履职。
2.管委会和部门领导履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51项重点任务。
3.制定领导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照“单”履职。
4.领导干部按照“日周月”要求履职。
5.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职责,“百日大整治”期间,做到挂牌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
6.安排部署并组织推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自查、帮查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治。
7.研究解决本地区(辖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工贸、消防、燃气、油气等行业领域突出重点问题。行业领域确定的重点由区领导研究推进问题解决,行业领域或本辖区发生事故灾害后,领导举一反三研究解决问题。
8.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风险研判机制,分析事故灾害特性和规律,落实管控措施。
二、查部门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
1.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和交叉排查问题整治。
2.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严格执法检查。
3.指导企业分类制定“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落实好“班前会”制度,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开展执法检查。12月底前,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实现一线责任制工作全覆盖,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评价验收。
4.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检查,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和车辆人员资质不达标等突出违法行为。
建设施工:结合建设施工安全集中执法专项整治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两防”、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汛期作业等,加强园区“新、改、扩”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
危化:强化“三重一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专项整治。
工贸:强化“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高温熔炉、涉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消防:深入工业厂房库房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严查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等重大火灾隐患。
燃气:加大督促燃气管线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违规开挖、占压等违法行为。
5.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处罚和奖励。
三、查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灾害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时完成“两单两卡”一线责任制的落实。
3.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三个责任人”上牌人员严格履职。
4.企业建立风险辨识机制,做好日常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理“一图一表一库”。
5.企业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整治。
6.企业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7.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对项目关联单位或相关方进行安全管理的排查整治。
9.企业排查整治内部及子公司违法分包转包及资质管理问题。
10.对本辖区本行业典型事故(灾害),企业开展警示学习,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