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区,有关岗位:
现将调整后的《崇义街道三峡水库175米蓄退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义街道三峡水库175米蓄水退水
安全监测与防范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三峡工程涪陵库区三峡水库175米蓄水退水安全,促进蓄水退水期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别是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街道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要求》,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重庆市涪陵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重庆市、涪陵区关于175米蓄退水影响安全及消落区保护群测群防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峡库区175米蓄水退水崇义辖区库岸安全监测与防范。包括蓄水退水可能诱发的崩滑体和库岸坍塌等地质灾害以及其它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3.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175米蓄水退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应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规建环保岗、经济发展岗、财政税收岗、民政事务岗、综合执法岗、产业服务岗、城市管理岗、规资管理岗、教育服务岗、公安事务岗、司法服务岗、交通勤务岗、综合执法岗、卫生服务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其新任主要负责人自然接任本项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产业服务岗,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联系和监督各成员单位在平时、临灾、灾后的各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产业服务岗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抢险组、医护防疫组、交通组、物资组、建设组、治安组、宣传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如下:
1.综合组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民政事务岗、产业服务岗、规资管理岗。
2.抢险组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规建环保岗、综合执法岗、产业服务岗、综合执法岗、规资管理岗、教育服务岗。在必要时,请求武警驻涪部队给予支援,参与抢险工作,其领导加入指挥部参与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3.医护防疫组成员单位:民政事务岗、卫生服务岗。
4.交通组成员单位:交通勤务岗、综合执法岗。
5.物资组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岗、财政税收岗、民政事务岗。
6.建设组成员单位:规建环保岗、综合执法岗、规资管理岗。
7.治安组成员单位:公安事务岗、司法服务岗。
8.宣传组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产业服务岗、规资管理岗。
各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负责本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组织联络工作。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各组成员单位中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审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检查各级各单位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措施落实情况;在临灾或灾后迅速指挥部署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立即动员受灾群众有组织地进行避灾疏散,有效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使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并及时将灾情等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灾害防治指挥部。
2.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职责:协助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175米蓄水退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应急工作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迅速收集和上报灾情信息;组织安排监测预报工作,根据灾情监测情况组织专家或相关技术人员分析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受灾损失的调查和快速评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时平息和澄清有关地质灾害的谣言、误传;根据领导小组命令,启用临灾和灾后救援警报信号。
(2)抢险组职责:在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出后,督促本工作组有关部门成立抢险救灾队伍,拟定抢险救灾方案,规划好人口稠密地带和建筑拥挤地带的群众疏散路线和疏散地点;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情况下,可以强行组织疏散避灾。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指挥各方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灾区,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抢救国家重要物资、档案资料等,及时排除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医护防疫组职责:组织落实好医疗急救工作所需的药品、器械和医护人员。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带领医疗救护和防疫队伍,赶赴灾区负责伤病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的卫生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爆发。
(4)交通组职责:在临灾或灾后应急期,强化交通管理,实行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加强对灾区交通出入口的管制,保障灾民的及时疏散和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紧急通行。地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派出专业抢险先遣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疏通和恢复前往灾区的被损毁或堵塞的水陆交通道路,保证抢险救灾通道畅通无阻。
(5)物资组职责: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做好抢险救灾资金拨付和各种物资供应准备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援助,并负责各项救灾经费和物资的接受登记、分配发放工作。要尽快提供灾区所需各种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给,并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建设组职责: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理规划应急情况下的人群疏散通道和紧急避险场所;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对灾区被破坏的建筑以及基础设施进行排危抢险,确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救灾人员使用;同相关部门拟定好灾区重建的规划方案。
(7)治安组职责:强化灾区社会治安管理,负责本辖区重要财产设施、救灾人员、次生灾害源的安全保卫,维护和恢复社会秩序;组织群众防火防盗,抵制谣传,严惩趁机打劫和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确保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8)宣传组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质灾害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科学知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防灾救灾业务骨干的培训;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提供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灾情,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和灾区重建家园的有关情况。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街道产业服务岗和规资管理岗要进一步健全175米蓄退水期间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覆盖全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产业服务岗、安全应急岗、规建环保岗、规资管理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气象信息和汛情信息。
(二)开展定期检查巡查
街道产业服务岗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主要对175米蓄退水期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巡查及蓄水退水后核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针对性地布设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系统。对已有变形迹象持续发展的地质灾害,巡查周期一般为每天三次以上,长江水位急剧涨落和强降雨期间应加大巡查的密度和频次。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相关社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地质灾害危险区、高易发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4-10月)全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产业服务岗、规资管理岗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办事处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还应按规定报告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办事处值班电话:023-72800222。
四、应急响应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危害。
(二)街道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各项防灾准备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尽快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等,本着“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要能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将险情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本行政辖区的各居委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启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和地灾隐患点应急处置预案的准备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级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两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同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
办事处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办事处应急处置预案,并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必须根据指挥部发出的指令,迅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根据指令赶赴灾区现场,调查灾情,组织力量抢险救灾。
(四)办事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各社区要安排落实人员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收集灾情。地质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必须按应急值班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
初报:报告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和灾害体规模等情况。
续报:初报后每1小时报告一次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状况、社会影响程度(也可根据收集到的情况及时陆续上报、更正有关统计数据)。
(五)临灾和灾后应急期,在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等应无条件地服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五、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后,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及时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开展对受伤群众的救治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转移国家和群众的财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群众避灾疏散。地质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摸清大致情况后立即电话报告区委区政府,并续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专家组鉴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队伍撤离现场。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近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175米蓄退水期间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用于灾民安置、医疗救护以及生活必需品等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的储备制度,确保货源供应充足,并及时更新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的技术装备。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群众队伍建设。产业服务岗、规资管理岗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全街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及广大基层干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知识的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技能,保障全街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加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灾情信息储备体系,提高灾情信息分析能力,满足175米蓄退水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后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党政综合岗、规资管理岗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特别注重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危区、易发区内群众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相关社区居委会要切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特别是在汛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媒体搞好险情发布、监测预警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中所涉及的175米蓄退水期间隐患点根据监测人员日常监测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本预案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产业服务岗、规资管理岗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从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