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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2-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崇办发〔2021〕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崇义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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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现将《崇义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义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涪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涪陵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并结合街道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依法应急、军民联合、专群结合、公众参与;实现地质灾害救援向地质灾害防治的转变。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崇义街道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在街道减灾委员会应急总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处置全街突发地质灾害工作。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指导和检查全街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全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准备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与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负责启动街道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指挥、协调各级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收集、掌握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险情信息;指导协调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宣传、新闻监督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中的先进典型;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督工作;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纳入全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争取纳入区级、市级以上投资计划;负责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监测天气变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天气会商,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地震预防。

财政办:配合做好中央、市级和区级突发地质灾害资金的申报;负责把全街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和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经发办: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配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负责地灾应急救援队伍生活物资的组织、供应。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防工程、建筑工程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负责按职责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长江支流沿岸因地质灾害危及港口、码头、航道安全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因地质灾害受损、受阻的抢险保通工作;负责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的建议,指导消除事故现场遗留的污染物,参与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水利工程(含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的监测治理工作,负责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水文、水情分析预测信息。

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编制全街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领导,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发布灾情;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和救济补助工作;指导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党群工作办: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自救互救能力宣传培训;当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时,有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村居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区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及设施维护,确保能及时启用。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抢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功能齐全,能及时启用。

退役军人服务站:组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队伍,做好人员队伍建设和抢险装备配置,开展针对性训练、演练,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教管中心:负责本系统地质灾害预防,全面保障校区、校舍安全;加强对师生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派出所: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组织人员疏散,维护地质灾害现场治安秩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崇义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系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组织、调配医疗救护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1.风险隐患排查。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推进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并按规定将排查结果、危险等级及防灾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布。逐步有序推进风险评估工作,科学管理自然灾害风险。

2.重点勘查。

对威胁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重要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勘查。对高天路、迎宾大道沿线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勘查。

3.制订防治规划和方案。

街道应健全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4.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在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及预警工作。

5.监测预警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责任人,并制订“一对一”防灾预案;对威胁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在专家或专业队伍指导下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因地制宜使用鸣锣吹哨、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员密集地区,使用高音喇叭、防空警报等高分贝警报器发出预警信息。

   (二)灾情(险情)分级

按照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后果,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

四、应急响应

   (一)灾情(险情)报告

1.报警。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地质灾害点应急管理责任人和义务监测员要立即报告社区和街道。

2.处警。

街道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灾情(险情)基本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必要时可发布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等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3.信息上报。

地质灾害发生后,社区要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办立即核实情况,并在15分钟内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半小时内报区应急局。

   (二)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受灾情况,成立现场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落实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2.抢险救援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主要任务为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

3.治安防范组:由派出所牵头。主要任务为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4.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主要任务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

5.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办牵头。主要任务是为抢险救援队提供生活保障。

6.善后处理组:由应急管理办牵头。主要任务为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补偿、救济与安抚工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扎实推进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的平安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办、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要建立地质灾害物资装备库,储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并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二)经费保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发生地质灾害事件时,由办事处调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应急管理办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制度保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检查、专业调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速报等日常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制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四)预案演练。街道每年汛前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简易演练,并及时将演练结果报区应急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责任与奖惩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质灾害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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