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岗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突发事件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为依法、科学、高效地控制和处置崇义街道行政区域发生的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办〔2020〕1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2〕5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崇义街道境内所有突发事件或毗邻街道发生波及本街道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指导处置。
1.3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配合、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崇义街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由党工委书记担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党政综合岗、指挥协调岗、纪检监察岗、组织人事岗、宣传统战岗、群团服务岗、人大工作岗、财政税收岗、经济发展岗、招商服务岗、农林水利岗、规建交通岗、生态环保岗、规资管理岗、城市服务岗、物业和小区建设岗、民政事务岗、军人服务岗、便民服务岗、文旅卫健岗、教育服务岗、卫生服务岗、平安治理(信访)岗、安全应急岗、人武消防岗、综合执法岗、城管执法岗、司法服务岗、公安事务岗、市场监管岗、交通勤务岗等岗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应急岗,由安全应急岗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涪陵区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本街道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街道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各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研究制定本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本街道应急管理机制;组织编写、修订本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并督促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预警行动、先期处置,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开展常态化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本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本街道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通报发现的毗邻街道的突发事件信息;审核本街道各类应急预案并指导社区编制应急预案;牵头制定本街道年度演练和培训计划,负责和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及宣教培训工作;负责本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和指导相关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维护;承担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指挥部成员包括:党政综合岗、指挥协调岗、纪检监察岗、组织人事岗、宣传统战岗、群团服务岗、人大工作岗、财政税收岗、经济发展岗、招商服务岗、农林水利岗、规建交通岗、生态环保岗、规资管理岗、城市服务岗、物业和小区建设岗、民政事务岗、军人服务岗、便民服务岗、文旅卫健岗、教育服务岗、卫生服务岗、平安治理(信访)岗、安全应急岗、人武消防岗、综合执法岗、城管执法岗、司法服务岗、公安事务岗、市场监管岗、交通勤务岗等岗位(单位)。
党政综合岗:负责处理区政府值班室的有关材料和文件;落实区领导关于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了解和掌握事故救援的进展情况;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研判场地器材等会议准备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统战岗:负责突发事件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抢险救援中的先进典型,负责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督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指挥协调岗:牵头负责街道网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岗:牵头负责突发事件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政税收岗: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资金的调拨工作;监督资金的执行情况,反映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岗: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群团服务岗:牵头负责突发事件后共青团、工会、妇联、关工委、科协等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大工作岗: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岗: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区商务委,并负责联系辖区大型超市、餐饮、粮油应急保障网点;负责工业企业突发事件核实、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发放及恢复生产自救工作,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及后续的基本食品物资保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平安治理(信访)岗:负责社会安全事件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线下舆情的监测、管控及引导处置;负责行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的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建交通岗:牵头处置在建工程施工、基础设施、房屋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事故单位做好街道基础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道路建设、土地整治等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生态环保岗:督促事发单位现场清消、环保达标;对负责领域的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林水利岗:负责辖区农业农村、林业(林长制)、畜牧、水利(含移民、对口支援、三峡后扶、河长制)、气象、供销等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与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市服务岗:负责市政设施、城市供水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资管理岗:负责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测事发地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情况;参与处置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民政事务岗:负责敬老院、教育机构、慈善机构等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受突发事件影响的民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应急岗:协助指挥部开展有关应急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牵头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配合专家组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上报调集相关专业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军人服务岗: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物业和小区建设岗: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负责所监管行业、单位的应急救援、后续处理,承担上述应急监管责任;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便民服务岗:统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事故伤亡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协同实施全面参保计划;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旅卫健岗:负责体育、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服务岗: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的安全监管,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人员的疏散撤离,参与对损坏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生服务岗:负责卫生健康安全,组织医务人员、调动救护车辆赶赴现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和转诊救治工作,确保伤员及时救治。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武消防岗:牵头负责消防等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管执法岗:负责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执法岗:负责配合公安事务岗、城管执法岗开展现场交通疏导和车辆管制;负责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司法服务岗:对突发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根据需要,协助相关人员制定应对策略,避免因不正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安事务岗: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开展事故现场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事故危险防护区域;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及其他涉事人员,并进行调查;协同有关岗位做好遇难者身份识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场监管岗:负责食品中毒、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依法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交通勤务岗: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负责辖区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排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参与应急救援;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上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社区:负责本社区的日常应急管理;负责相关方案的编制、演练、培训及物资储备。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灾救灾;坚决执行街道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岗位、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岗位、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协助有关岗位、单位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分发、资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他有关岗位: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支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2.3.1根据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突发事件发生后,牵头岗位提出启动专项方案响应建议,经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同意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依据“指挥部”成立,实行指挥长负责制,设指挥长1名、常务副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数名;指挥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行业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为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有关岗位和事发行政社区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部可根据情况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导控组、秩序维护组、善后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等工作组,并明确各工作组负责人、联系人和通讯方式。
2.3.2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有关岗位和单位、社区,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件处置进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请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置。
2.3.3各现场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综合岗牵头,安全应急岗和业务岗配合;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并保证运行,与后方或上级的指挥部建立无线、有线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传送前线指挥部的需求指令;负责现场力量统筹协调;负责指挥部的文秘工作和会务工作,督促落实前线指挥部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送审上报;负责接待区上派往现场的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由事件的主管岗位牵头,安全应急岗配合,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等协同,主要负责勘查事故现场,提出处置工作建议,确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实施现场抢险救援,控制事态。
舆情导控组:由宣传统战岗牵头,安全应急岗、平安治理(信访)岗、公安事务岗等组成。负责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对有关宣传报道和新闻稿件审核把关,正确引导媒体,避免不良社会影响;负责接待各级媒体的采访报道。
秩序维护组:由平安治理(信访)岗牵头,综合执法岗、事发社区、事发单位等协助,对相关区域实施交通管制或交通疏导,开展社会动员,有序疏散人员,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岗位的安全,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综合岗牵头,财政税收岗协助。主要职责: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通信保障、应急资金筹备;提供抢险救援所必要的装备器材、物资等。
善后处置组:由安全应急岗牵头,平安治理(信访)岗、公安事务岗、民政事务岗、财政税收岗、便民服务岗、卫生服务岗、司法服务岗、事件主管岗位、事发社区等事发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事故,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清理与处理、卫生防疫等工作。开展生活救助、安抚群众情绪。
调查评估组:由安全应急岗牵头,纪检监察岗和涉及的行业岗位协助。主要职责:负责或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收集灾情,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3预警与报告
3.1风险防控
崇义街道主要有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质滑坡、道路交通事故、房屋火灾、食物中毒、化粪池中毒窒息、燃气泄漏、燃气火灾爆炸、传染性疾病、集访、网络事件、资金事件等风险。
各社区、各岗位、各派驻单位、辖区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依法对各类危险源与危险区域进行辨识和评估,建立动态清单台账,加强检查与监控,充分运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以及发挥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护林员等的作用,针对风险采取安全防控措施,建立风险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
各社区、各岗位、各派驻单位、辖区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3.2监测
各社区、各岗位、各派驻单位、辖区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上级行业部门要求开展对应领域的监测,并时时开展信息共享,提高事前监测能力。
3.3预警
党政综合岗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预警流程图(见附件9.3.2崇义街道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
3.3.1预警级别及信息
(1)预警级别。各社区、各岗位、各派驻单位、辖区企业事业单位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判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对其他突发事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
(2)发布预警。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统一由党政综合岗发布。
(3)预警方式。由党政综合岗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一线群众。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通过网格员等足以周知的有效传播方式。
3.3.2预警行动
(1)蓝色、黄色预警后,根据即将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作出如下响应。
①按照职责范围对预警信息进行转发并反馈接收情况。
②组织有关岗位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强度、级别等。
③开展排查,跟踪事态或危险状态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
④检查队伍装备,作好出动准备。
⑤视情况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2)橙色、红色预警后,各社区、各岗位、各派驻单位、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应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预警响应:
①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靠前驻防,应急指挥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②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③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④增加巡查、排查频次,准备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⑤加强对预判受影响区域内的加油站、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3.3.3预警调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或危险状态趋势,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或危险状态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党政综合岗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和人员,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3.4报告
3.4.1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及苗头性信息的群众、有关单位、社区、监测网点、地灾员、护林员、报灾员、网格员等各类信息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值班室(023-72800222)电话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情况紧急时,可直接第一时间向街道值班室电话报告,并视情况选择拨打110、119、120、12350。
3.4.2党政综合岗、安全应急岗接到事件(故)信息、苗头性信息后立即报告街道行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并组织研判,并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及区级相关部门,40分钟内书面报告。如遇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或紧急、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及区级相关部门。如可能波及周边街道,立即通报对方。
3.4.3突发事件信息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信息上报统一由党政综合岗负责。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信息来源、接报时间、事发时间、人员伤亡情况(含被困、失踪等)、具体地点、简要经过、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支援事项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应急处置
4.1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本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Ⅰ级响应: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伤、被困、失踪或河流污染或30亩以上森林损毁或101万元以上财产损失或负面网络热搜第一或100人以上集访或1001人以上饮水困难或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71%以上。事件超出本街道范围,调集的资源无能力处置,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牵头处置,本街道开展前期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Ⅱ级响应:事件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被困、失踪或溪沟水源污染或10-20亩森林损毁或51万元-100万元财产损失或负面网络热搜排名前十或50-99人的集访或501-1000人饮水困难或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51-70%。事件未超出本街道范围,调集周边资源能够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Ⅲ级响应:事件造成1-2人受伤、被困、失踪或水源污染或1-9亩森林损毁或21万元-50万元财产损失或21-49人的集访或301-500人饮水困难或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21-50%。事件未超出事发单位或行政社区范围,调集本街道资源能够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Ⅳ级响应:1亩以下森林损毁或轻微环境污染或5万元-20万元财产损失或20人以下的集访或牲畜死亡、农作物受灾5-20%。事件未超出事发单位或行政社区范围,调集本岗位或本社区资源能够处置。
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相互关联,或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4.2响应流程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或涉事岗位启动本级预案,开展警戒、疏散,并根据事态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救援。值班领导坐镇街道指挥中心,调度视频监控并研判,建议领导启动相应层级预案响应,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局及相关区级部门报告;涉事行业的街道分管领导带领救援队伍、岗位出动,赶赴事件现场,并与指挥中心保持通讯联系,报告现场情况,值班领导研判调整响应层级,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调度全街道其他力量集结、协商毗邻街道支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现场保障。值班人员将现场图片、视频传送到区应急指挥中心。
4.3应急联动
在区级指挥部未成立前,现场所有力量装备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区级指挥部成立后,现场指挥部汇报前期处置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现场指挥权,所有队伍归入区级指挥部各组,做好相应保障。
4.4应急措施
街道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社区、岗位、单位按照本单位预案开展处置;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接手现场指挥,并根据事态开展如下措施。
警戒疏散:明确警戒范围、疏散区域以及疏散负责人、组织者和有关资源,确定紧急集合点、疏散路线和疏散方式。
抢险救援:明确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和必要分组,开展排除险情、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等先期处置任务。
转移安置:涉及转移安置任务的,明确组织实施人员转移安置的责任主体和负责人、被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方式及场所、转移条件及路线等,明确避难场所负责人、所需车辆及驾驶员和被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及医疗需求,明确被转移安置人员信息统计和人员安抚的工作要求。
4.5应急结束
4.5.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现场指挥部评估,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控制或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5.2救援行动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通知各单位逐步解除应急措施,应急救援人员有序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街道应急指挥部研究制定救助、补偿、救治、抚慰、抚恤、安置和心理干预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抚慰、补助。对紧急调用、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补偿。根据工作需要,请求上级有关单位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干预和法律服务,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街道有关岗位和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疫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在过渡性安置点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受灾人员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5.2恢复重建
针对突发事件类别,街道涉事岗位、社区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措施和恢复重建计划,尽快恢复经济和社会秩序,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务、通信、供水、排水、供电、油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位提供恢复重建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
各岗位和单位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核实本岗位、本单位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
5.3社会救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做好“五有”救助等方面工作。
5.4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机构派员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5.5评估总结
安全应急岗及街道级行业主管岗位牵头或协助上级部门要对其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调查完成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组织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岗位(单位)及人员认真总结应急处置过程中所有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据此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5.6问责与奖惩
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经济发展岗牵头,组织崇义街道的电信运营单位为本街道突发事件提供通信保障,制定通信保障方案,确保应急期间联络畅通。
6.2队伍保障
6.2.1崇义街道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社区应急救援队,根据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开展训练。(具体见附件9.5.3、9.5.4)
6.3物资保障
本街道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具体见《崇义街道突发事件资源调查报告》。
6.4场所保障
现场指挥部选址在安全区域或群众房屋,由安全应急岗负责指挥部搭建及运行。临时避难场所的搭建由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负责,固定避难场所见《崇义街道突发事件资源调查报告》。
7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安全应急岗组织起草,并负责解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后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7.2宣传和培训
本预案由安全应急岗利用内网、展板等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组织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干部、综合应急救援队、辖区企业分头开展集中培训。
7.3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1次桌面或实战方式的应急演练,并开展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完善应急预案。
7.4预案衔接
本预案向上衔接涪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本街道其他专项预案、社区、企业预案、保障支持等预案的总纲,各类预案必须与本预案衔接。
7.5预案评估与修订
本预案原则3年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或行政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附则
本预案中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9附件
9.1崇义街道概况
崇义街道位于涪陵江南主城西城,辖区面积11.24平方公里,辖16个社区(天子殿、高山湾、荔枝园、红光、青龙、鸣羊嘴、通洗桥、秋月门、蔡家坡、皮家街、白鹤梁、龙王沱、双宝、洗墨、董家湾、阁水溪),常住人口15.6万。全街森林面积432公顷,森林覆盖率38.4%,林木蓄积1.68万立方米,山坪塘27口,蓄水量20.64万m³,村道路15条18.25千米;医疗机构40家、养老机构4家,中小学校8所,幼儿园27个,个体生产经营单位4815家、法人生产经营单位2335家,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22家,加油站5家,加气站1家;高层建筑416栋;九小场所1731家,崇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单位151家、消防安全二级重点单位45家、消防安全三级重点单位26家;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13处,应急避难场所25处。
9.2预案体系与衔接图
9.3重要支撑图
9.3.1崇义街道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
9.3.2崇义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图
9.4应急物资装备名目和清单
见《崇义街道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9.5有关应急岗位、机构和人员及联系方式
9.5.1突发事件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岗位情况
(1)自然灾害类
(2)事故灾难类
(3)公共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9.5.2有关岗位和单位联系方式
9.5.3崇义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9.5.4各社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情况
白鹤梁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蔡家坡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董家湾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阁水溪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红光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荔枝园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龙王沱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鸣羊嘴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皮家街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青龙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秋月门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双宝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天子殿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通洗桥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洗墨社区应急救援队伍
高山湾社区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