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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54165/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崇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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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民宗侨台及综合协调、文秘、会务、档案、机关后勤等职责。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干部教育管理、编制、人事、群团(共青团、工会、妇联、关工委、科协)、退管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商贸流通、科技发展服务等职责。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服务、计生、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社区事务管理、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职责。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交通及道路建设、移民后扶、环境保护及执法等职责。

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执法、应急管理等职责。

人大办公室承接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街道人大工委各类组织活动。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办公,统筹运行。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卫生健康、劳动监察、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国有与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及后续工作。

   (二)部门构成

本单位实有编制人数46人,其中公务员41人,行政工勤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1.2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6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6.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8.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1.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6.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减少;项目支出136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48.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临聘人员、社区干部补贴、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和巡逻队员的劳务费,发放离任村干部补助和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全国文明和卫生城区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1.98万元,比上年减少89.4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我区过“紧日子”十条举措,降低运行成本。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1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佳滢

联系方式:023-72800398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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