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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3-000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本级决算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本级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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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街道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6万元。其中税收完成1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40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收入1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754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0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52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191万元后,支出总计25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第三峡水库库区基金50万元。上年项目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50万元。

全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50万元后,支出总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上级未下达我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共计下达我乡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20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40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收入1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754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0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农林水、群众文化等方面。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第三峡水库库区基金50万元。

2022年,区级对大木乡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52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331,上解支出4万元,其中,专项上解4万元。年终结余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50万元。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中央直达资金。

    (三)“三保”情况

2022年,我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积极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和保障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年初,加强全乡“三保”预算审核,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加强本乡“三保”动态监控,确保本乡财政平稳运行。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债务。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2年,预算安排预备费3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06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支出。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91万元、按原使用方向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乡本级“三公”经费 1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0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 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经比较,2022年度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减少0.15%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故无相应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015%,较年初预算数2.9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严格落实我区过“紧日子”十条举措,压缩接待开支,降低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此外,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用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乡实行“预算制”财政制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安排,单位年度预算报表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写详细的预算方案,各部门按照预算方案上责任分解情况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分管财政领导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财政部门按预算规定的用途拨付并在相应的科目列支。会计人员记录预算支出和拨款或预算项目间的变化(如,分摊、调整、预算追加等),超出预算范围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分析原因,采取追加预算、控制支出、重新调节预算表等方式加以控制。

    (八)乡级重点专项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重点专项项目20个,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领域,2022年初预算合计783.54万元,截至2022年末实际支付241.72万元。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2022年决算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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