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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2-00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标题
  • 2020年涪陵区大木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2020年涪陵区大木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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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涪陵委〔2020〕34号),我乡实行“预算制”财政制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安排,单位年度预算报表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写详细的预算方案,各部门按照预算方案上责任分解情况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分管财政领导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财政部门按预算规定的用途拨付并在相应的科目列支。会计人员记录预算支出和拨款或预算项目间的变化(如,分摊、调整、预算追加等),超出预算范围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分析原因,采取追加预算、控制支出、重新调节预算表等方式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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