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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4-0004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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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基层党建、编制、群团等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属于正处级行政单位,设有一个行政单位和7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大木乡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现在行政在职在编30人,事业在职在编3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21.37万元,支出总计3121.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65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95万元,增长33.88%,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1.37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75万元,增长33.93%,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其中:基本支出1641.40万元,占52.59%;项目支出1479.97万元,占47.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1.3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9.65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2.47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29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追加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27万元,增长27.60%。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因为政策变化调整社保基数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29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追加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3.34万元,占58.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65万元,增长49.98%,主要原因是追加特定目标项目资金如“四城同创”建设工作、大木乡文化旅游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村(社区)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助调标,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标准调整。

   (2)国防支出20.00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特定目标项目基层武装部建设2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09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0万元,增长36.03%,主要原因是新增特定目标项目大木乡文化主题广场建设30万元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工资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7.67万元,占1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4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社保缴费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67.20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社保缴费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145.69万元,占4.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工资。

   (7)城乡社区支出127.55万元,占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工资。

   (8)农林水支出368.89万元,占1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村干部以及本土人才生活补贴调标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工资

    (9)住房保障支出67.44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6万元,下降25.15%,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了公积金调整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75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职务晋升工资调整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度目标考核、公务员一次性奖励、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00万元,下降37.85%,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伙食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3年新增新散居移民项目。本年支出14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3年新增新散居移民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为了节能减耗以及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为了节能减耗以及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车购置安排。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加油、维修、保险、停洗、高速通行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了节能减耗以及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了节能减耗以及节约开支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无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63.1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度均无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5.12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9.36万元、差旅费26.73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劳工会经费4.94万元、福利费4.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7万元、其他交通费27.6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32万元,下降46.34%,主要原因是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压减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5500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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