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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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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全乡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照《涪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优化调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开展。二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我乡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政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支持、推进工作。三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经研究选定派出所、安监办等3个单位年中在人代会上向代表述职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四是落实法治教育培训。按照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学法要求,年内举办了2次专题法治讲座,重点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了学习。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乡镇机构改革后,对全乡调整的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轮训。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2020年度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为法定权限内的管理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现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全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0年政府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年内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作出重人行政决策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应当听取法律明文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乡政府法律顾问共提出意见建议5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依法履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我乡年内没有出现因政府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现象,也无因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当被投诉举报。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评查。2020年11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抽查了应急办、农服中心、村镇服务中心的相关执法文书资料,查看行政执法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进一步规范了文书制作和归档资料收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接受区及部门1次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七)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料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宣传。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对涉及行政审批、三公经费、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奖励补贴、办事流程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另外,结合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要求,组织全乡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依法办事,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我国法治建设在加快推进,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法治观念意识淡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欠缺。

   (二)法治人才匮乏。法治人才匮乏的现象比较明显,乡政府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等方面均面临着难题。

   (三)乡法治政府建设的环境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不配合执法、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乡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困扰。此外,不少群众“信访不信法”,有纠纷不是去积极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误将上访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渠道。

   (四)乡政府的权责不匹配。由于乡政府在法律层面的权力非常有限,大多执法是委托执法,造成执法难度大。

三、202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涪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结合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

   (三)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提高我乡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 平。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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