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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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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 是深化法治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及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参加法庭旁听率100%,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紧抓普法宣传。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基层微宣讲等,利用法治宣传站、宣传车、标语、LED等方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法律进村(社区)、法律咨询等活动20余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三是推进青年普法。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内容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全年按计划组织上法治课2次,受教师生100余人次,达到了教材、课时、人员、效果“四落实”,全面提升了学生法律素质。四是举办法治讲座。联合武陵山乡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石娟开展“双百”法治宣讲,对法治思想进行详细解读。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我乡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在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我乡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三是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服务窗口运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落实了专人向群众提供咨询、审批及帮办代办等服务。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梳理村(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逐步实现村(居)民办证办事“足不出村”,2023年我乡“渝快办”平台标准化事项总数167项,互联网申请数125件,窗口申请数42件,共受理167件。利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大木乡子网页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信息动态等205份,持续更新预决算、工作动态、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涉贫涉乡村振兴、涉农补贴领域等相关内容。强化“互联网+督查”反映渠道的沟通处理,2023年共计受理反映68件,完善回访工作机制,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回访率达到100%。

     (三)健全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文件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依规配置职能、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程序。二是提高行政效率。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抓好文件备案。积极开展全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3年度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

     (四)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部署落实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健全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二是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乡政府法律顾问共提出意见建议7件次。2023年度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为法定权限内的管理事项,重大行政决事项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现象。

     (五)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我乡年内没有出现因政府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现象,也无因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当被投诉举报。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重点学习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14名执法人员参与2023年度行政执法培训。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履行好委托执法相关程序,积极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反馈实施委托执法事项的情况。2023年共开展联合执法80余次,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300余件,罚没金额3000余元。

     (六)强化行政制约监督,促进政务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乡人大主席团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乡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创建周期内,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七)聚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聚焦“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流转”和处理过程及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考核、可评价”的工作目标,今年累计接访下访292人次,办理信访事项31件次、化解信访积案14个,整个信访事项办理流程规范有序。二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今年以来排查矛盾105起、化解104起。三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稳控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全区、全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涉稳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乡村实行24小时稳控值班,今年未发生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结合本乡实际,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仍在有些方面需巩固提升。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个别干部对该项工作认识不够深入,认为没有作为专业工作人员,只需要加强学习就行,对贯彻落实责任认识不清,行动不积极。二是学习宣传不够扎实。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上形式较为单一,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效果不佳,执法与普法有效衔接仍然不足。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干部学用结合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专业素养不够精。法治人才匮乏的现象比较明显,乡政府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等方面均面临着难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学领学作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乡党委定期调度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与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等同部署同考核,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切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突出示范引领,强化行政监督。自觉将政府活动全面并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标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有效控制党委政府决策风险。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三)深化法治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专题学法制度,增强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能力,确保学法时间和实效。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依托QQ、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以短视频、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和受众面。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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