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浓厚。一是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党政主要领导按规定进行述法,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新提任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抓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理论读物,抓实学习计划执行,增强全乡干部职工、村(居)“两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乡干部共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三是抓人民群众“绝大多数”。强化普法工作宣传,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普及10000余人次;依托法律明白人到村居开展法律顾问授课场次10余次,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制定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三是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向全乡企业、个体户积极宣传涪陵区政法系统涉企法治服务清单、涪陵区民营企业家约见政法机关负责人工作指南等文件政策,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
(三)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物,修订完善的《大木乡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等工作要求,落实“谁执法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二是持续巩固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全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4年全乡共清理废除规范文件1份,出台规范文件2份。
(四)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带队上路执法检查50余次,分管领导上路执法检查100余次,强化与派出所联合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90件,消防违法行为4件,共计罚款5890元。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共出动安全排查检查组26个,351人次,排查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187条,整改187条;共检查烟花爆竹门店、加油站24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余人次,发现隐患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夯实。一是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4次,研究化解重点信访事项4件(次);开展网上代理信访27件,回复处理率100%;落实信访重点人员排查、稳控4人,建立工作专班3个;处置区信联办二级调度指令6件;主动发现信访问题清单3件,已完成整改结案2件,待推进办理1件;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00余场次,解决问题180余件,实现全年无进京上市来区非法上访。二是构建大调解体系。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面摸排矛盾纠纷371件,逐一建立台账,建立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分级分类落实化解责任、措施和时限,实现化解、办结率100%,做到把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用好人民调解力量,今年以来,人民调解107件,推动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分别达100%、94.3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年来,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少数干部优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普法思路陈旧、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等。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还需加强。普法宣传全覆盖还存在死角,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要强化提高,驻村法律顾问及人民调解员不能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与实际结合。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实现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
(二)增强学法用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让辖区群众接触到更多的普法知识,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理、适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扩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通道,依法奖励和严格保护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