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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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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当前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 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相关业务办公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充实兼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二)部署工作任务,促进落实。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要求,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2019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务公文7条;乡镇动态10条。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按程序及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2019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办理监察建议1件,已按时按要求办结。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积极开展全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9年政府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我乡信息公开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等栏目信息。

   (三)建立工作制度,提升质量。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一是及时健全大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重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材料的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好保密审查教育等;三是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保密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乡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对去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政府信息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更新的质量和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梳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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