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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办事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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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仁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聚焦旗帜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标志性成果、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务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重点任务,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全过程,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方面,聚焦关键少数,年内街道党工委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70余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0余次,坚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强化思想淬炼。

二是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1+N”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确保履责到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街道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及驻场律师,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人才“智库”作用,积极参与街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中,为文件制定、合同签订、合同解除、大额支出等事项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年内街道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人员共参与合同审查34次,提供法律咨询154次,参与化解行政纠纷32次,有效提高依法决策效率。

(二)聚焦依法行政,持续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是完善改革体制机制。根据涪陵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完成《敦仁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根据《涪陵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明确到我街的法定执法事项为32项、赋权执法事项56项(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41项)、可委托执法事项28项。同时,提出了街道落实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致力于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是统筹调配执法力量。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区城市管理局6名执法人员下沉街道,实行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全街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相关业务部门(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敦仁执法大队等区级延伸部门)负责本行业的日常行政检查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管理,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到网格,构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三是行政检查高效统筹。全面统筹街道行政检查计划,归并同类检查、精简非必要事项、优化检查力量配置,落实“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执法扰企扰民。今年以来,街道合计统筹实施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计划14个,完成联合检查62次。

四是行政执法从严从实。紧紧围绕“遏制新增、消化存量”两条主线,以点带面、以线带片,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共拆除违法建设260平方米。扎实推进核心区周边垃圾分类、占道经营、乱涂乱画、违规广告等综合整治工作,共整治问题6132件。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制作安装消防标牌16个、补充和更新地面消防标志3个,划设消防标线160米。开展消防通道综合整治19次、劝离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车辆418辆、强制拖移20辆。定期开展充电自行车专项整治,劝离电动车45辆,小汽车38辆,行政处罚2人,共处罚金200元。自赋权以来,我街共处理各类执法案件64起。其中,消防救援领域案件44起,城市管理领域案件20件,共处罚64人/次,共处罚金5220元,无一起被起诉败诉案件。

五是科技赋能高效执法。通过运用“掌上执法”智能化、规范化、程序化办案模式,执法全过程均通过平台在“线上”呈现,共依托平台线上办案64宗,制作执法文书64份,巡查文书58份,有效破解办案实时监管难、办案随意性大、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促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

(三)聚焦法治为民,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开拓创新调解形式。坚持把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提质扩面,依托街道特色调解品牌“春莲服务群众工作室”、“小林工作室”,实行每日跟班调解制度。结合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重点抓好劳动用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排查走访,架好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桥”,通过拉家常式普法,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4年共计调解5579件、调解协议金额240余万元。

二是以“法律明白人”为载体,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开展普法工作。借助黔靖街“法律诊所”平台开展“服务困难群众、实现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专题活动。各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大家普及有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活动中向参加讲座的居民发放辖区驻点社区法律顾问联系卡。

三是各社区定期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为辖区居民讲授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活动。在普法活动中社区法律顾问借用许多贴近群众生活的真实案例,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了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公民学法、懂法,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必要性。2024年,全街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5场次,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680余人次,线上接受法律咨询400余条,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四是利用“3.8”“4.15”“5.12”“6.26”“12.4”等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深入到社区、学校、小区、楼院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现场接待群众咨询法律相关问题。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1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举办法治宣传专栏18期、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并利用有电子显示屏的辖区企事业单位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二、存在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街道位于涪陵中心城区,法治实践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矛盾纠纷逐渐变得多样化、复杂化,对政府行政处理、信息公开等要求也越来越高,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律思维能力未能与之相适应。

二是宣传工作浮于表面。在法治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上不够深入,部分法治宣传工作结合群众实际需求不多,实际效果不明显。

三是统筹联动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仍需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等机制的衔接与整合,亟需加强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以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四是专业人才短缺。在法治工作队伍中,缺乏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尤其是在处理新型复杂案件时,更显人才短板。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在法治思维能力上再深入。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懂法尊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以及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对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培训,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及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环保监察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普法力度和培训,培训内容有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各社区持续完善社规民约,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微信等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使法治教育覆盖更多人群,真正实现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法治、学习法治,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在化解纠纷力度上再突破。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春莲服务群众工作室”、“小林工作室”、司法所、法律顾问、驻社区律师、等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通过扩大正面效应的宣传,提升政策的透明度,主动作为,尽可能消除群众对项目实施产生的不安全感和不公平感,尤其是牵涉范围广泛的工程项目,应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对已出现的矛盾点要重点关注、积极化解,同时更要注重事前预防,认真细致排查相关隐患、风险,主动消解公众疑虑,平衡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纠纷陷入恶性循环状态。

(三)在普法宣传力度上再强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线上指导+线下指导”两个抓手,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大普法宣传格局,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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