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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4763T/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顺镇
  • 成文日期
  • 2009-07-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大顺府发〔2009〕13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家庭宴席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

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家庭宴席(以下简称农村家宴管理)集体聚餐行为,消除和减少食物中毒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及《重庆市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市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和《涪陵区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以及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把农村家庭宴席纳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宣传、提高村民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添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改善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条件,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群众配合、分级管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辖区内无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近期目标:
   (一)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技术指导网络。
   (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三)建立农村家宴制作者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四)对农村家宴制作者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五)提高辖区群众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1. 成立乡、村两级管理组织

乡政府成立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家庭宴席重大问题和事项。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安监所、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所,由安监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工作组,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其余村社干部和乡村医生为成员,负责所辖区域家庭宴席管理具体工作。

乡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安监所陈波和卫生院罗勇两位同志为信息员,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由各村文书为信息人员。负责登记、统计、上报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2. 成立乡、村两级技术指导组
    乡级技术指导组由乡卫生院、安监所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全乡食品安全协管员(见附件2)进行培训、指导。受理辖区内家庭自办宴席申报登记,安排并督促协管员到办宴地实地指导并作好记录。
    村级技术指导组由各村工作组组成,负责受理自办宴席家庭的申报,登记备案。到办宴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定期汇总并向乡农村家宴管理办公室报告辖区内自办宴席情况。
   (二)开展调查摸底

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家宴制作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村家宴制作者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每年报送一次增减人员名单。建立农村家宴制作者的基本信息动态档案。
   (三)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管理。
    乡人民政府聘任各村四职干部、部分乡村医生、卫生院相关人员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实行资格考试、定期培训、工作考核和聘任制度。食品安全协管员资格考试由乡人民政府委托乡卫生院统一组织,每两年一次。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内应当接受乡人民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乡卫生院应当对所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定期考核。
   (四)加强技术培训和体检

乡家宴管理领导小组要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家宴制作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培训。
对为村民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农村家宴制作人员,由乡卫生院负责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在乡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农村家宴制作人员,发给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持有两证方可上岗。对非经营性农村家宴制作人员,鼓励进行健康体检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两证。否则,不能从事农村5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制作。家宴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总结、分析、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五)落实两个制度

1. 全面实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技术指导制度。凡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由承办人在办宴前48小时向村级农村家宴管理工作组书面或电话申报。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组接到申报后,应作好书面登记并将办宴情况报乡家宴管理办公室备案。乡家宴管理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协管员到现场进行卫生指导。
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组在接到宴席承办人的申报后,或虽未接到申报但已知晓村民将举办就餐达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时,应及时安排协管员前往办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协管员在接到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的通知、办宴人申报或虽未接到通知和申报,但已知晓村民将举办就餐50人以上的家宴时,必须亲自按时前往办宴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并作好指导记录备查。
    2. 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乡人民政府、村委会、乡卫生院以及其它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和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应设立报告和举报电话;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个体开业医生、农村家宴举办者、农村家宴制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义务报告单位和义务报告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首先报告乡家宴管理办公室和乡卫生院,再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五、明确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协调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上报和发布事故及重要信息。
    2. 成员单位职责
   (1)安监所:负责农村家宴报告、备案、监督、信息收集、情况报告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卫生院:负责食品卫生宣传,家宴制作技术指导,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事故现场调查控制和处理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物中毒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保护群体中毒人员的人、财、物安全,参与事故现场抢险;指挥事故现场警戒、道路管制、疏散有碍救护的围观人员;对有毒有害食品进行控制,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侦破。
   (4)工商所:负责依法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造成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5)党政办:负责信息传送,协调成员单位。
   (6)财政办: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7)各村:负责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登记,所辖区域内农村家宴制作技术指导、协助搞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工作组职责
   (1)负责辖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农村家庭宴席申报、登记、备案、技术指导、信息报送。
   (3)负责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现场保护,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控制和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于多种原因,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一直处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对于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务求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各部门要相互沟通,整合力量,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重要意义、申报程序等具体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村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在办宴前主动申报,在办宴时接受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办宴安全。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政府将按照以上相关要求,对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对各村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核。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农村家宴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各尽其责。

附件:1. 关于成立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2. 关于聘请邹书友等33名同志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通知



   (注:附件内容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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