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石墙村扶贫资金互助会、兴农村扶贫资金互助会、柏坪村扶贫资金互助会、林和村扶贫资金互助会:
全乡自2009年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通过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在保障资金安全、互助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会员农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短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认识不够、发展不平衡、资金管理和会员借款发放不够规范、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为了加强互助会管理、规范互助金使用、防范借款风险、推动互助会盈余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清理行动
一是认真清理会员借款的程序、手续资料是否合规。重点围绕互助资金借款是否符合程序、资金是否安全、回收是否及时、效果是否明显等内容开展自查清理;查看借款申请表、担保协议、信誉调查表、借款人身份证件等资料是否齐全。二是认真清理大额借款、非会员借款。对单笔借款超过《章程》规定,不是会员借款行为的予以坚决制止,立即收回借款并收取占用费。三是认真清理回收逾期借款。重点对2016—2018年会员借款进行清理,根据借款协议,采取责任人催收、担保人催收、法律催收等多种方式收回逾期借款和占用费。四是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迅速落实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逐一销号管理。
二、健全完善互助会组织管理
(一)健全完善互助会管理机构。根据《互助会章程》,配齐管理人员3—5人(包括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执行组长、监督组长、秘书长各1人;会计、出纳分设,除理事长外的其他管理员可兼职),明确理事会成员职责。当互助会成员出现超龄(65岁以上)或长期不在本村、不能履行管理职责(3个月以上)等管理人员缺位的须在3个月内选举配齐。
(二)规范管理做到“五有”。按照互助会规范管理的“五有”要求,完善互助会内部管理。一是有互助会吊牌。根据批准的名称,在互助会办公室外显著位置悬挂吊牌。二是有一间以上固定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三是互助会管理人员有固定办公桌。实行座牌办公。四是有组织机构公告牌。根据完善了互助会的管理执行机构理事会,办事机构执行组、监督组、秘书组等的组织管理人员名单上墙公示,实行公开办公。五是有规范完善、可操作执行的管理制度公示牌。主要有七项制度、六项职责。七项制度是:《互助会章程》、《会员制度》、《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借还款制度》、《借款审借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六项职责是:《理事长职责》、《执行组长职责》、《监督组长职责》、《秘书组长职责》、《会计职责》、《出纳职责》。随着互助会的发展,不断完善《互助会章程》、《制度》,按照《章程》办事,按照制度管人、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三)落实财务代管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实现财务代理制。为确保互助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按照区上统一要求,互助会财务管理实现代管。乡辖5个互助会财务管理交由“村财乡管”部门经发办参照“村财乡管”相关制度代为管理,责任到人。每个互助会每年给予1200元的代理费。由乡扶贫办指导具体业务,互助会理事会认真组织协调代管事宜,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业务交接。二是落实“四定”制度。按照《互助会章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每月定期做账(5日前)核算、定期报表(7日前,上报三表两单)、定期审核监督、定期通报的财务管理“四定”制度,上报区级主管部门。
(四)严格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一是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理事长负总责,会计、出纳分设,各履其职、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各种支出由相关人员和理事长审签后支付的责任制;严格执行银行取款留齐三个以上印章制、分别由不同人员管理。二是按照借款“六个程序”开展会员借款。即:第一步借款会员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第二步借款调查,由执行组长负责调查会员借款的用途、会员征信、还款能力等情况,形成借款意见,初步确定是否借款及其额度,执行组长签字承担借款调查责任;第三步审借会讨论审查,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借款,由监督组长签字,承担监督责任;第四步是当面签订借款担保协议,在通过了借款申请、借款调查、审借会审查同意后,由借款人邀请同一互助小组征信好无不良记录会员1人以上、在理事长或副事长主持下当面签字承担会员借款担保责任;第五步签订借款约据和其他资料,由借款会员填写借款约据,确定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时间,留存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第六步审查发放借款,由理事长审查签字,采用填写现金支票或转账方式发放借款。三是定期收取借款占用费。实行季度定期(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结算收取借款占用费;也可实行每月底计算收取(具体由互助会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会员借款后,要落实一名管理员(理事长、副理事长、会计、出纳等)点对点跟踪会员借款使用情况,到期或提前还款,及时催收借款及占用费。四是规范借款发放。坚决杜绝非会员借款、大额借款、不按程序、程序不完善借款及会员借款现金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
(五)探索新型运行管理模式。一是积极开展互助会电子化管理。探索实现机构管理、会员管理、借还款管理和财务管理电子化、网络化,系统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互助会财务和运行管理。当前《互助会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已基本完成,区扶贫办将于近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二是试行借款保险转移借款风险。积极试点、推行会员借款后的意外身故、残疾等借款保险,转移分担借款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互助会调整退出机制。扶贫互助会实现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扶贫资金互助会资金清理工作小组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财政办、扶贫办、互助会理事长为成员,此次清理整改工作由扶贫分管领导统筹、协调,乡扶贫办指导具体业务的培训,保障此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做好清理和代管统筹协调工作。组织财政办、经发办、扶贫办、5个扶贫资金互助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互助会专项清理行动,并按要求搞好财务代理制的落实。
(三)建立三级管理监督机制。按照重在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区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乡镇属地监督管理、互助会自我约束管理的三级管理监督机制。在主管部门(区扶贫办)指导管理的同时由乡扶贫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互助会监督管理,增强互助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互助会盈余、规范、有效运行。
附件:涪陵区大顺乡XX村资金扶贫互助会章程(模板)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