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相关部门:
现将《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区内连续发生亡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刻吸取新妙“9·24”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陈波任办公室主任,吴小林、吴华波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组织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三升两降零发生”的总体目标,即: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提升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路面守法率;突出违法行为发生率下降;道路交通事故率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电动四轮车、货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易肇祸肇事车辆。
(二)重点违法。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限超载、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非法营运、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
(三)重点路段。重点整治车站、商圈、农贸市场、场镇、乡村道路,及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等货物集散地周边道路。
(四)重点时段。周末节假日、农村赶集日、上放学时段,以及早晚农忙时段等集中出行时段。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组织协调,研判安全形势,组织“六支力量”根据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按要求开展工作,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每旬“交安”行动。加强对辖区重点车辆的日常监管,严查严处严惩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派出所。负责依法指导和监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牵头事故多发点治理。
(三)交管所。负责全镇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黑客车”摸排打击、货车超限治理、公路集市清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筑工地货运源头隐患的摸排和治理,参与货车超限治理。
(四)市场监管所。负责车辆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查非法改装、拼装企业和窝点,严处非法销售行为。
(五)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和教育,基本农田建设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六)文服中心。负责督促旅游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参与公安部门开展景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5月10日,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印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广播站村村响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重点车辆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12月31日后,各相关部门要总结整治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突出交通违法常态化整治工作。
六、整治措施
(一)落实源头管控,层层压实责任
1.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客一危一货”企业严把本公司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关,落实GPS24小时监控制度;要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紧急情况时的有效处置培训,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2.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履行对本辖区“三客一危一货”企业的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本辖区内其它重点车辆的监管,车辆和驾驶人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村(居)委会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要督促检验、报废,对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要督促其参加审验、换证。
3.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管,开展客货运流调查,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并牵头开展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公安部门要对“三客一危”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对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每半年覆盖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通报给交通、应急等部门联合处置。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点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超标车辆销售门店、非法拼装车辆窝点底数。道路管养部门要开展道路风险拉网式排查,完善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及时修剪遮挡交通标志的树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二)强化风险排查,清零安全隐患
一是加快市道安办下达的248处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落实,对排查出建成镇及穿场过镇道路、乡村道路、国省县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推动治理。二是开展亡人事故隐患治理,发生亡人事故后,派出所牵头组织应急、交通、等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存在隐患的,对治理主体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三是扎实开展乡村道路无护栏隐患排查,不留死角(范围包括“四好农村路”,乡村旅游规划、基本农田改造、移民项目搬迁、水利工程建设等修建的道路)。
(三)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派出所牵头对重点车辆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整治措施。一是针对所有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予以处罚;二是对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电动四轮车超员的,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三是对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暂扣,针对其违法行为,责令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后再按规定处罚放行;四是对不服从管理、强行冲关等阻碍执法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对涉嫌二次饮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属醉酒驾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货运车辆涉嫌违规加装加高板等非法改装行为的,一律要求其恢复原状,提供车管所查验单后,方可接受处理;七是畅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属实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严惩。
交管所每月会同派出所,按照“四部委”对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常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
市场监管所要对全镇二三轮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销售商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对违规销售超标电动二三轮、四轮车的店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拼装车辆窝点。
(四)紧盯薄弱环节,突出乡村治理
镇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定一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特别是村级路长以及综治专干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一是乡区道安办要严格落实领导上路检查规定,加强统筹安排和调度指挥;二是派出所每周上路巡逻执法不少于3次,进驻劝导站执法每周不少于2次;三是当月守法率低于90%的和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情况的,增加交通违法查处数;四是即日起,一级劝导站每日上岗,二级劝导站赶集日、周末、节假日上岗,每日录入安全劝导日志不少于30条,行动期间劝导站每日上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
(五)深化教育学习,扩大整治成效
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要组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室,每季度组织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车安全知识;集中整治期间,被查获的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滞留,针对其违法行为,责令驾驶人接受不少于5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做好学习登记,第二次被查获的参加不少于10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其中包括到交巡警支队集中学习5天),第三次被查获的参加不少于15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其中包括到交巡警支队集中学习5天),以此类推,学习完后再按规定处罚放行,每月组织5人因再次被查获后到交巡警支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教育引导群众禁止违规乘座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电动四轮车、面包车。利用节假日、赶集日以及红白喜事等特殊时段,在辖区场镇重点车辆集中的地点和劝导站,通过设置宣传站、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播放视频录像、散发宣传资料、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执法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宣传标语、横幅的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规范勤务。各单位要充分保障执法装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合理设置检查站(点),配齐带全执法装备,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对执法中出现的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和暴力抗法的,要通过摄像方式固定证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镇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导组深入各相关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实地督检,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以及工作开展滞后、效果差的单位,在全镇进行通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化工作方案,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