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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4763T/2024-0003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顺镇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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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基层组织建设、群团、民政、卫生、残疾人事业、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村镇规划、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人大等工作;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牧渔业、水利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规格正科级,含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36.73万元,支出总计1836.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7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3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84.62万元,占48%;项目支出952.11万元,占52%。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原途径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各计1836.7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2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3万元,增加29.22%。主要原因税收收入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28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本年税收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原途径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4.77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7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08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41.38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5)城乡社区支出72.6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47万元,增加2170%,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增加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381.23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63.6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口径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84万元,增加8.9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2万元,降低14.3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支出,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6万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加36.7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下村工作出车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出国(出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4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交通、应急保障等工作。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加36.7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下村工作出车多。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项工作检查、督查和调研等。 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支出,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万元,下降1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支出,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万元,减少9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支出,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劳务费、接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2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支出,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初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部门项目绩效编制,继续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在半年度和年终开展本年度整体绩效以及项目绩效半年度进度监控以及年终评价,进一步夯实我镇绩效管理机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怡   023-7212803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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