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山丘区城街房屋强降雨期间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涪住建发〔2021〕70)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论述,防止群死群伤和影响恶劣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城街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汛期将至,我街大部分村(社区)属于高山丘陵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随时有可能发生,危及城街房屋使用安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驻村领导包村(社)、驻村干部包组、村(社区)队长和党员干部包户的转移避险责任制度,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应转尽转,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二、强化排查,建立风险台账
各村(社区)要根据历年灾情区域和周围山塘、切坡、水库、河流等自然因素开展巡查排查,特别是城街C、D级危房和老旧房屋即使受到很小的冲击,也很可能造成城街房屋失稳垮塌,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排查过程中要建立详细的风险台账,包括风险隐患因素、人员情况及联系电话等。村建中心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强化宣传,加强综合演练
各村(社区)要制定有效的城街房屋转移避险应急预案,下大力气开展避险知识宣传、逃生技能培训以及开展避险综合演练,要加强与气象、防灾减灾等部门联系与沟通,做好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科学的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急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街房屋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确保人员转移避险工作风险研判科学准确,工作开展及时有力,房屋平安度汛,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