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几率,减少因溺水事故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我街实际,成立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罗 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张晋丰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何 雷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任秋菊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秦 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亚轶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徐 清 平安办负责人
王 玥 民政办主任
王 豪 农服中心(水利)负责人
杜珊珊 应急办主任
李 琰 妇联副主席
代俊贤 团委兼职副书记
吴 春 派出所所长
潘 俊 司法所所长
钟小荣 教管中心主任
胡章雄 黄旗社区书记、主任
郭 强 点易社区书记、主任
任永霞 碧水社区书记、主任
王文跃 永柱社区书记、主任
陈 强 北坪社区书记、主任
王文合 松坪村书记、主任
杨嗣酩 北雁村书记、主任
李飞娅 来龙村书记、主任
汤志国 韩家村书记、主任
何南山 高家村书记、主任
肖厚胜 邓家村书记、主任
潘晓江 二渡村书记、主任
周 兵 大渡村书记、主任
田 升 李寺村书记、主任
二、职责分工
平安办:负责牵头制定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对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文服中心:协调媒体发布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提高防范意识,对未成年人溺水事件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农服中心:指导各河长、各村社区在巡河和日常河道保洁中及时发现收集溺水隐患点。在辖区水库、山坪塘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设备。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政办: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暑期儿童安全宣传教育。牵头组织、落实包括村(社区)干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形成结对帮扶措施,并对防范溺水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应急办:组织开展溺水事故的人员搜救及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团委、妇联: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教管中心:督促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履行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督促学校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人家长的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是在暑期来临前,通过向家长发放防溺水告知书、发送防溺水短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派出所:加强暑期重点时段巡防力度,及时劝阻未成年人及群众下水游泳。一旦发生警情,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司法所:组织开展师生法制、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各村(社区):强化辖区内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分发宣传单、村村通广播等形式,走村入户对群众进行防溺水宣传。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及危险水域开展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竹杆、长绳、游泳圈等救生设施设备。组织包括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志愿者在内人员形成巡查小组,每天或不定期对危险水域(包括山塘、水库、河流、水坑、河边等)进行巡逻。建立工作台账。参与溺水事故的人员搜救及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青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承载着家庭的幸福、民族的希望。溺水事故不但给死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还容易引发各类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同心协力、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溺水事件“零”发生。
(二)配合协调,集思广益。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涉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担当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集思广益,确保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