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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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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研究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法治精神;将法治工作纳入了2021年全街工作要点,列入年终对村(社区)经济实绩综合目标考核倒扣分项目。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思维,及时督促各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落细具体工作任务。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三是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法,完成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

   (二)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一是坚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经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实现民主决策、依纪依规和依法决策,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坚决纠正执行民主决策不规范、决策程序不严密等问题,提高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法律咨询常态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佳士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街道重大决策、合同签订、事项研究等提供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华川集团借款纠纷案等民事诉讼6件次、劳动仲裁1件次,参与原食堂承包人承包纠纷等矛盾纠纷调处20余件次,草拟、修改、审核街道涉及的合同100余件次,提供法律意见12件次,为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件次。

   (三)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规范化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目前我街持有执法证的在编在职人员20人,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人,2021年行政许可2541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12件、罚没金额4250元,行政检查365次。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期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一审判决胜诉1件。街道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研判,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主动回应群众诉求。

   (四)积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街普法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工委中心组、机关干部、各党支部、村委会学习内容,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对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推进“以案四说”向“以案四改”拓展,依托“涪陵共产党员”“涪州清风”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测试,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全面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市民的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开展“全民反诈”普法宣传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职工仍按照老式思维及行为习惯处事,法治理论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学习法律知识的深度、广度、系统性仍然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未能突出特色、展示亮点,新形式、新方法仍需要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社会发展、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发展难题,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环境。

二是压实领导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加强研究部署、督促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行者、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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