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街道各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街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按照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现将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开展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9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综合施策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五大隐患整治行动
1.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牵头单位:消安办。配合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1)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对前期排查发现消防用水问题尚未整治完毕的高层建筑,逐小区逐楼栋开展整治攻坚,2021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对今年新发现的消防用水问题,10月前实现通水。
(2)分类整治消防设施隐患。对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3)强化整改资金保障。进一步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由街道或部门代修流程。采取多种方式筹集整改资金。
(4)加强整改质量管理。承担整改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鼓励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依法查处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违法行为。工程竣工后,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由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验收,街道实行整改,质量保修制度,明确最低保修期限。社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应参与指导验收。
(5)巩固整治成效。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对无管理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原则上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2.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牵头单位:村居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江东执法大队、江东派出所、相关社区)
(1)强化发动引导。各社区要强化发动引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发布整治通告。4月上旬,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要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把握相关标准要求,务必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准确,以社区、小区为单位汇总排查情况统一交村居建设服务中心,由村居建设服务中心汇总上报区住建委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从4月中旬至5月中旬集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从5月下旬至7月下旬在村居建设服务中心和社区指导下自行拆改。从7月下旬起至12月底,全面开展集中拆改。
(2)开展集中拆改。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等集中开展拆改,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要结合实际推进多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拆改工作。
(3)严格日常管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火灾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江东执法大队。配合单位:交巡警支队江东第五勤务大队、江东派出所)
(1)严查严治违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开展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绿化、市政设施、停车位、广告牌等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住宅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开展综合治理。
(2)巩固“生命通道”管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住宅小区合理设置停车位,车辆实行“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4.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江东市场监管所)
(1)深化供电供气设施排查整治。要衔接供电供气企业完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制,落实产权或管理责任范围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排查整治供电供气设施老旧破损、被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私拉乱接等问题。供电企业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供气企业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层建筑埋地管线基础台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线数据测绘和标志标识设置,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2)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整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021年6月底前供电供气企业将依法开展用电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并根据街道需要及时提供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检查、指导服务。
(3)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整治责任范围内其他管沟与电力燃气设施间距不足、占压圈围电力燃气设施、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私拉乱接、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2021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问题。
(4)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时限、任务、措施。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报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问题整治。
(5)深化监管执法。街道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公开提醒、法制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相关部门对各责任主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江东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应急办、江东派出所)
(1)开展全面排查。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隐患。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3)严格依法查处。对责任主体整治工作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开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动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居)委。配合单位:江东派出所、平安办)
(1)推行标准化管理。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社区自治管理试点,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常态开展“三查三清”,及时排查整改动态火灾隐患,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底层商业的日常管理,对违规改建、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强化网格化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纳入社区管理内容和网格员日常工作范畴,加强楼栋管理,建立用电用气安全入户检查、隐患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报告和处理;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街道、公安派出所重点管理范畴,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
(3)加强智能化管理。结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区”建设,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实现动态监测、早期报警、自动推送信息等功能。
2.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各村(居)委。配合单位:经发办、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江东教管中心、江东派出所、)
(1)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用电用气安全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各社区要组织本辖区的高层住宅小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2)织密宣传阵地网络。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3)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务队,完善热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3.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各村(居)委。配合单位:消安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器材和装备,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与消防救援队联勤联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4.政策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消安办。配合单位:各村(居)委)
(1)健全法规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贯彻落实《重庆市涪陵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和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强化标准支撑。推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尽快落地,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3)健全评价体系。将各村(居)委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成效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江东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街道办事处主任夏嘉川任组长,政法书记曾宪平和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消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由王华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统筹安排、其他为办公室成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委、街道相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执法方案,加强对全街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村(居)委是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社区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将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合力。街道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各村(居)委沟通协调,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化解风险矛盾,落实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各村(居)委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好、上报情况不实的定期进行通报、督办;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对高层建筑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的,要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江东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