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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5708XJ/2021-0003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江东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雨棚和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江东办发〔2021〕30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雨棚和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辖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东街道雨棚和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东街道雨棚和防护网整治

工作方案


为切实防范化解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求和区政府关于消除公共安全及城市品质提升要求,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街道主导、专班推动、业主主责、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雨棚及防护网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经社区前期排查摸底,辖区防护网涉及1960户、2871樘 、8574米²,雨棚269户、296个、474米;其中:(1)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防护网407户、718樘、3210米²;雨棚60户、87个、156.5米;(2)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非临街立面及主次干道区域外高层建筑防护网1553户、2153樘、5364米²,可燃雨棚209户、209个、317.5米。根据区政府安排,要在今年8月全面完成辖区雨棚、防护网整治任务。结合我街实际,于2021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雨棚、防护网(含花架)拆除任务;于2021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内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范围之外的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下同)设置的可燃雨棚予以拆除,对突出外墙防护网予以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等整治任务。

三、整治标准

   (一)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雨棚、防护网(含花架)整治标准:全部予以拆除,不包括设置的隐形防护网,拆除后一律不准恢复设置或安装。 

   (二)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范围之外的高层建筑设置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标准:

1.高层建筑定义: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它民用建筑。

2.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整治标准:拆除设置的布棚、塑料等易燃材质的雨棚或更换为不锈钢、铝合金等不燃、难燃材质的雨棚。

3.高层建筑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标准:一是拆除设置的外墙防护网。二是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标准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渝建标〔2020〕30号)规定,高层住宅每套应有2个及以上应急疏散逃生口;高层建筑突出外墙防护网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宜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应开设在防护网的正面,其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000㎜×600㎜;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应方便、快捷,由室内向外开启,并设有醒目标识。防护网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所用材料应做防锈蚀、防腐蚀等处理,满足其安全性、耐久性要求。防护网不应作为应急疏散逃生时的受力支撑结构;防护网上开设的应急疏散逃生口附近宜设置专门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作为疏散逃生时安全绳的固定点。不得在应急疏散逃生口内侧堆放杂物,保障应急疏散逃生口能安全使用。三是更换为与外墙齐平并开设有应急疏散逃生口的铁条、不锈钢、铝合金等材质的防护网。

四、整治计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江东街道雨棚和防护网整治工作应在2021年8月20日全面完成,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雨棚、防护网(含花架)拆除阶段。一是动员摸底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主要任务是:各社区通过召开会议、张贴通告、入户动员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雨棚及防护网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深入宣传设置雨棚、防护网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风险,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和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引导作用,全面动员业主自觉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填写《附件3.江东街道主次干道两侧建筑临街面设置的雨棚、防护网(含花架)拆除工作入户调查动员情况表》,切实掌握临街面雨棚及防护网数量、群众整治意愿及方式等情况,力争入户调查动员率达100%、自愿拆除和配合拆除率90%以上。二是自行拆除、配合拆除时段: 7月20日至8月10日。由业主自行选聘施工队伍,工作专班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及计量验收、图片采集等工作;三是强制拆除时段: 8月10日至8月20日。各社区要结合入户动员群众整治意愿情况,按照“先易后难、逐段推进,倒排工期、全面销号”要求。集中拆除时各现场工作组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施工作业区域及周边安全风险排查,认真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严格按照区住建委《关于做好全区雨棚、防护网拆改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2021〕153号)要求组织施工,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雨棚、防护网、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拆除工作必须坚持以楼栋为单位“清零”销号,同时及时督促、衔接做好拆除雨棚、防护网的清运处置等工作。对自行拆除、配合拆除或强制拆除的计量验收工作由驻社区干部、社区干部、施工队伍三方代表签字确认(计量验收表一式三份,社区、施工方、村建中心各一份),由社区负责整治前后图片收集归档、进度统计上报等工作。

第二阶段: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范围之外的高层建筑设置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一是动员摸底时段:7月16日至7月23日。各社区干部、驻社区干部、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高层建筑楼栋,逐栋逐单元逐户排查调查可燃雨棚、应急疏散逃生口数量及业主整治意愿等情况,认真填写《附件4. 江东街道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临街面范围之外的高层建筑设置的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入户调查动员情况表》,务必确保入户调查率达100%。同时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除或更换可燃雨棚,更换雨棚须为阻燃或难燃材料;对住宅应急疏散逃生口不足2个的要督促业主自行增设。二是自行整改、配合整改时段: 7月23日至8月10日。由业主自行选聘施工队伍,工作专班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及计量验收、图片采集等工作;三是强制整改时段: 8月10日至8月20日。由各社区现场工作组牵头负责,全面实施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拆除,确保可燃雨棚拆除率达100%。对自行拆除、配合拆除或强制拆除的计量验收工作仍由驻社区干部、社区干部、施工队伍三方代表签字确认,由社区负责整治前后图片收集归档、进度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街道成立辖区雨棚及防护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勇、办事处主任夏嘉川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主任杨廷贵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常务副主任张世会、驻社区领导王文琴、申明胜、金吉胜为副组长,城管局江东执法大队队长杜伟、江东派出所所长汤小泉、村建中心主任汪建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王三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王华平、财政办主任李文琴为成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村建中心,由杨廷贵任办公室主任,汪建强任办公室副主任,高思涵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统筹、政策解释、制定整治方案、施工调度、指导验收、数据汇总、督导检查、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专项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按社区为单位设立,由驻社区领导任组长、社区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全体驻社区干部、社区干部为成员。各现场工作组安排跟进整治现场,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法处置干扰和阻碍施工的各类违法行为。街道常副主任张世会任后勤保障组组长,财政办负责人李文琴任副组长,沈杨、周红为成员,主要负责工作组必要的后勤保障、施工整治经费划拨及施工意外事故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建立机制,合力攻坚。一是挂片包社区机制。以社区为单位组建现场工作组,由驻社区领导任组长,驻社区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全体驻社区干部、社区干部任组员。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街道主要领导不定期地召集各驻社区领导、驻社区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相关执法单位负责人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通报约谈机制。在整治工作开始后,街道会及时通报各社区整治进展情况。从7月25日起,街道每周排名通报一次,每周排最后1名的社区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次排最后1名的社区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四是信息报送机制。各社区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开展整治前后的各项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向村建服务中心报送1篇工作信息,每天报送一次整治工作进度。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对部门和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双考核”制度。在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时实行专项加分考核,总分值为50分,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主次干道临街面雨棚、防护网、高层建筑非临街面可燃雨棚拆除、主次干道以外区域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及突出外墙防护网(含主次干道高层建筑非临街面防护网)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资料收集、统计报表、信息报送等,凡被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约谈的,分别按10分/次、20分/次扣分。各工作专班要认真对照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及时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杜绝宣传动员不深入不扎实、施工组织不到位不严密、资料上报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各工作专班与专项工作组要强化对接、协调配合。综合协调组要统筹全街整治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根据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及时抓好协调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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