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任用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通知》(涪食药安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江东街道办事处决定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重新调整任用。现将调整后的江东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对协管员监督管理,督促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附件:江东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