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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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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职

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二是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三是建立司法所固定列席街道法治建设或者法律事务相关议题制度,司法所列席街道法治工作相关议题、会议。

   (二)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江东微焦”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法治宣传专栏等载体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10幅,发放传单6000余份,在辖区营造树立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是及时更新涪陵区政府门户网站江东街道子网站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健全法治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涪陵委办〔2022〕3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二是坚持涪陵府办发〔2021〕52号文件要求,坚持把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街道重大决策事项、签署重要合同、行政决策等,均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新合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1名作为街道法律顾问,就较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重要法律事务文书10余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明确行政执法人员12名,全部通过法治课程培训和考试,完成法治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周五大讲堂”等区级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制度和综合协调机制。定期与江东派出所、交巡警勤务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完成企业执法计划检查14家,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2次,由区打非办扣留非法储存商品220件。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做到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目前,街道委托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基本形成,科学的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日趋完善,未出现因行政执法错位而导致的执法错案。

   (五)健全调解体系,维护信访稳定

一是稳步推进信访领域防范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下访制度,接访38人次,收集各类问题32起,未发生解释处理不及时而引发信访问题。健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落实信访稳定“战时机制”,建立重大信访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疑难信访事项10次,工作专班入户走访信访人6次,受理各级信访事项11起,其中重复信访事项5起,均按期进行登记受理,限期限时办结案结销号,未出现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二是通过党工委(扩大)会议、周例会、部门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应用。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健全驻派出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事项100余件次。三是积极做好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认真法院生效裁决和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办理检察建议1件。

二、存在的问题

街道目前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委托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街道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领域和权限还不能完全适应街道实际。三是公职律师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街道法律顾问主要依靠外聘,缺少符合资质和岗位匹配的公职律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未来我街将常抓不懈,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法治的内涵,提高全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认真总结法治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规范委托执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三是配强街道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培养选用符合公职律师岗位的人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督查、考核,建立一套成熟的量化考核机制。明确委托和受托双方的责、权、利,实现执法的最大有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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