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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562028844/2023-00043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焦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焦石府发〔2023〕7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辖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全力维护焦石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特制定了《焦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焦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按照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焦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倪  兵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  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周  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磊 党委副书记

           郑  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赶年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吴朝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于磊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鹏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尚艳丽  副镇长

成     员:徐  多  党政办主任

           苏  芮  党群办主任

           胡  霞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付  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文凯  平安办负责人

           谭文平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胡  琳  经发办主任

           杨代琼  财政办主任  

           王  伟  焦石派出所所长

           石建军  焦石司法所所长

           袁  林  教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平安办,主要负责处置全镇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反馈等工作。

三、处置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四、处置程序

   (一)预警响应。发生突发事件后,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态仍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请求上级政府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现场处置完毕后,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责成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同时,加强舆情监管,妥善应对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叠加升级,造成不良影响。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各村(社区)围绕各自职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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