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设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政务公开、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设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机关党建、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社科联、关心下一代工作、目标考核、民意调查等工作;设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设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设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设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设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以上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行政编制4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10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752.42万元,支出总计2752.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93万元,增长62.53%,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75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08万元,增长62.54%,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2.4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08万元,增长62.54%,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1387.21万元,占50.40%;项目支出1365.21万元,占49.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2.4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8.93万元,增长62.53%。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78万元,增长62.61%。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63万元,增长61.64%。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78万元,增长62.61%。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63万元,增长61.64%。主要原因是新增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项目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年中追加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355.0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都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36万元,占5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38万元,增长5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市政维护、场镇清扫和保洁费用增加,以及增加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13.53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43万元,占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51.09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476.48万元,占17.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4.00万元,占1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94.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82.05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0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政策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6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4万元,增长92.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因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页岩气发展工作等,费用未能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0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00.00%。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接待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及洗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车管理,规范流程,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万元,下降20.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接待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48批次25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63.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会议费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培训费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34万元,增长92.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9.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1 |
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 |
100 |
2 |
四职干部养老保险 |
100 |
3 |
焦石镇疫情防控资金 |
100 |
4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100 |
5 |
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
100 |
6 |
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
100 |
7 |
计划生育奖扶资金 |
100 |
8 |
灯杆堡公园土地流转 |
100 |
9 |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 |
100 |
10 |
市政运行维护 |
100 |
11 |
焦石镇坛中村办公室修缮整治 |
100 |
12 |
离任村干部补助 |
100 |
13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代补经费 |
100 |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村(社区)干部补贴及绩效目标考核奖 |
执行率得分: |
10 |
自评 总分: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时足额发放村干部生活补助,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干部队伍建设,稳定村级干部队伍调动村社区干部干事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解决农村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 |
按时足额发放村干部生活补助,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干部队伍建设,稳定村级干部队伍调动村社区干部干事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解决农村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 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村社干部建设人数 |
人 |
= |
186 |
186 |
0.00 |
100 |
40 |
40 |
是 |
||||
每年开展村民活动次数 |
次 |
≥ |
6 |
6 |
0.00 |
100 |
10 |
10 |
否 |
||||
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率 |
% |
≥ |
95 |
95 |
0.00 |
100 |
30 |
30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0.00 |
100 |
10 |
10 |
否 |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743474。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