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构成
本部门下设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政务公开、统战、法制、武装、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设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机关党建、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社科联、关心下一代工作、目标考核、民意调查等工作;设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设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设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设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职责;设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以上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行政编制4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10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1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31.9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3.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01.87万元,上年结转31.9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21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7.57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51万元,农林水支出38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3.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9.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4.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6.6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66万元,比上年增加43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在公务员工资改革后全口径纳入,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使得费用增加;项目支出8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了我镇全年的场镇绿化、清扫保洁费用、市政维护费用、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等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故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镇将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使得接待开支有所增加,预估开支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用车次数和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等有关规定,又因车龄较老,车的里程较长,估计维修成本有所增加;故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5.72万元,比上年增加9.4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将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使得接待开支增加,同时在解决页岩气的矛盾纠纷中产生了较多的租车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上年12月,所属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代琼 联系方式:1582388117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