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村(居)、有关单位:
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夏季森林防火期。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重庆市有关夏季森林草原防火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现就全力做好街道夏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火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夏季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气象条件不利。据气象区气象局预测,我区从7月中下旬开始,将有30—42天的中到重度伏旱,干旱程度总体重于常年和去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将进入4—5级的高火险时段。二是物候条件不利。随着天然林保护力度加大和多年的封山育林,森林资源总量大,加上农村薪炭用材减少,林区可燃物承载量持续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三是人为条件不利。街道林耕接合部多,农林交错普遍,林区人口密集,夏秋季农事用火频繁,林区及周边“烧灰积肥”“烧秸秆”等传统农事用火时有发生。另外,暑期进入林区旅游、游客吸烟、野炊、小孩玩火等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为此,请各村居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研究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履职担当。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实行领导包村(社区)、驻村干部包村(居)民小组、村社干部分片包林区、护林员包山头,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各村居要与本辖区内林区经营主体、林区边缘户、护林人员等逐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防火责任。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短信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林区及进山要道设立宣传碑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利用防火检查站卡、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车循环播放语音等多种方式,抓实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林内有提示。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社,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不留死角盲区,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火源管控,切断火灾源头。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所有护林人员要全员上岗,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制止林区吸烟、野炊、秸秆焚烧等违规用火行为;四个森林防火检查站要全部全天候启用,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扫描防火码,严禁携带火源进山;要强化对林区经营单位、农户,以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监管,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
(四)狠抓隐患整改,消除火灾风险。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并承担林区菩萨、公墓、坟头等祭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要求护林人员必须将林区菩萨、公墓、坟头等祭祀场所纳入防火巡逻必到点。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火情处理。各村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森林防火紧要时段,各村居组建的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要全员备勤,做到发现火情及时出动。并加强安全意识建设,坚决把林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地有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牢抓实抓细。
(二)认真谋划部署抓工作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防火工作实际,以“林长制”为重要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落实“防灭火一体化”要求,强化“防未、防危、防违”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夏季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强力地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追查。对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将森林防火开展情况与林长制工作相结合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凡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在各村森林防火巡查中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行为扣1分(总分100分),根据各村居的扣分情况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按比例进行林业考核分值打分(共5分);凡再发生森林火灾的,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一次扣完林业考核分值。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